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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光造成司机30秒瞬间失明 “氙气灯”成交通隐患
2007-02-04 06:44:4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治宇 张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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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4日电 几乎所有司机都遭遇过这样的事:夜晚正常驾驶时,突然前方射来一道雪亮雪亮的强光,瞬间的“强刺激”让眼前一片黑,20至30秒后才能恢复正常。这短短的几十秒,幸运的,惊出一身冷汗;不幸的,会引发意想不到的交通事故!政协委员刘巍提交的《禁止汽车使用高强光氙气照明灯,还哈尔滨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的提案,向有关部门提出:能否出台相关法规规范氙气灯的使用,还夜间道路安全环境。

  委员提案

  刘巍就是“氙气灯”的受害者。他说,一天夜晚会车时,他被前方车辆的氙气灯刺得睁不开眼睛,“追尾”了一辆自行车,最后花了几百元的医药费。

  刘巍委员在提案中提到,高强光“氙气灯”的光照亮度是普通车的3至5倍,夜间会车时,可致对面司机出现暂短性失明。国内也有一些城市出台了相关规定,如武汉市规定夜间使用氙气灯被视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将对违法行为人处罚款50元、记扣1分。据刘巍调查,氙气灯已导致了多起交通事故,给城市交通带来极大的威胁。

  记者调查

  2日20时,记者在经纬街与中央大街交口处,半小时内,往友谊路方向行驶的车辆达137台,约60台车在会车时使用远光灯,其中14台车的大灯是氙气灯。

  记者了解到,氙气灯就是高压气体放电灯,类似白昼的太阳光芒,售价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其光亮度可达传统卤素灯泡的2至3倍。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交通法规中对于灯光亮度只规定了不能低于多少度的最低限度,对“上限”的规定还是空白。

  会场连线

  在昨天进行的政协分组讨论中,委员们建议有关部门考虑广大司机和市民的反映,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参照国内其他城市的做法,限制私自安装和使用氙气大灯,尤其是氙气远光照明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隐患。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