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4日电 居住在哈市香坊大街香庆小区和中山路香山小区的百余户居民,连日来一直为能够留住阳光而四处奔波。间距40米盖高80米的“高层”,根本不合乎城市规划规定,可面对居民的质疑,哈市规划部门的答复竟然是可让开发单位支付挡光费。对此,居民们肯定地表示:挡光费买不到阳光和健康!
突现公示:窗前40米挡光楼欲起
1月26日,居住在哈市中山路香山小区的居民张先生反映,1月11日,他在楼前发现了一张由哈市规划局发出的公示,上面写明要在他们的楼前建一座占地1300平方米的24层高层建筑,公示上标出了“高层”的简单设计图等,还标明公示时间从2006年12月27日到2007年1月11日。由于将建的“高层”与他们的居民楼相距比较近,附近的居民担心自家的阳光会被新楼严重遮挡。
记者在居民带领下来到将建“高层”的位置。这里位于香坊大街与中山路的交叉口处,北面紧挨中山路香山小区的两座居民楼,东面紧邻香坊大街香庆小区12-14单元所在的一栋楼。目前这块地上大都为平房,除几家小饭店和仓买外,多数是居民住宅。据香山小区3号楼居民介绍,公示贴出后,他们根据设计图上显示的数据进行了现场测量,结果发现这幢“高层”距离香山小区住宅楼只有40米左右。
据香山小区2号楼的王女士介绍,香山小区2号楼和3号楼共有住户60多家,户型均是南北朝向。朝南的窗户一年四季可以享受整日的阳光。如果“高层”建起后,将会把他们南面的窗户遮挡住,家里一年四季将整日见不到阳光。居住在香坊大街香庆小区12-14单元楼的50多户居民家,也涉及到了被“高层”挡光的问题。因为他们距离“高层”的位置也不过40米远,一旦“高层”建起,他们住宅的西侧窗户就无法照进来阳光。
规划部门:协调开发商出钱来赔偿
因为担心“高层”建好后遮挡阳光,居民们纷纷向哈市规划部门反映情况。哈市规划局答复说,可以召开听证会,与涉及到被挡光的居民进行协商。即使规划的这幢高层建筑建好后真的挡光,也可以让开发公司支付居民们挡光费,补偿居民们的采光损失。
住在香庆小区13单元的史先生说,他看到公示后便查阅了哈尔滨市有关楼间距的规定,结果发现,间距40米盖“高层”根本不合乎规定。史先生告诉记者,2004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修正的《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规定,新建高层建筑物的纵墙与相邻住宅北向或者北偏东20°北偏西20°纵墙相对的间距,不小于新建建筑物檐高的二分之一,计算间距不足24米的,按24米确定,超过50米的,按50米确定。与其他朝向住宅纵墙相对间距,不小于新建建筑物檐高的三分之二,计算间距不足36米,按36米确定,超过60米
的,按60米确定。公示上说将要新建的高层是24层楼,楼高将达到80米左右,那么结合史先生住的楼房与将建“高层”的实际位置关系,“高层”距离史先生住的楼房应该保持50多米远的距离。
居民们说,规划部门规划的高层建筑显然不符合《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中有关楼间距的要求。如果高层建起后,那么居住在香山小区2号楼、3号楼的居民和居住在香庆小区12-14单元的百余户居民,都将涉及到楼间距小、被挡光的问题。为此,史先生等人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多次找到哈市规划局,要求停止规划开发这幢高层建筑。哈市规划局法规处的工作人员告诉史先生,哈市规划局将在2月6日召开听证会,与可能涉及到被挡光的居民进行协商。此外,还有一些心急的居民也纷纷向哈市规划局反映情况,居民们得到的答复是,如果这幢高层建好后真的挡光,可以让开发该“高层”的吉庆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居民们挡光费,补偿居民们的采光损失。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哈市规划局。该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马上就要召开听证会了,所以哈市规划局不能接受媒体的采访。至于规划的“高层”与香庆小区、香山小区楼间距多远的问题,这位工作人员仍然拒绝回答,并告诉记者,召开听证会时自然就知道了。
小区居民:阳光最宝贵不要挡光费
对于规划部门做出开发商可支付挡光费的回复,居民们纷纷表示不会要钱,阳光和身体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2002年,张先生花了20多万元在香山小区买了一套南北朝向的房子。张先生回忆说,当时一家人入住后,全家人发现南面的房间阳光充足、视野开阔,都觉得这房子买得值!两年前,张先生的儿子出生后,他和妻子经常抱着儿子在窗前晒太阳。看着孩子在温暖的阳光里咿呀学语、蹒跚学步,一天一天健康成长,张先生夫妇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听说自家楼前将要建一幢高层建筑可能遮挡阳光时,张先生坚决地说:“我们不要挡光费,多少钱都买不来阳光,买不来健康。”
住在香庆小区13单元的刘大娘今年已经70多岁了,患有严重的风湿骨痛病。自从患病以后,刘大娘已经好几年没有下过楼了,每天只能在家人的搀扶下,在屋子里来回走走,活动活动。因为刘大娘家是西面朝向,每天只有13时到15时才有阳光照进屋里,因此每天这个时候刘大娘都会坐在窗前,看看外面的景色、晒晒太阳。得知她家前面要建一幢24层的“挡光高层”,刘大娘表示强烈反对。她说:“每天下午当阳光照射进屋里的时候,我身上暖乎乎的,浑身上下的筋骨感到格外舒服。如果在楼前建高层,以后我既看不到外面的风景,也不能晒太阳了,日子该怎么过呀!”刘大娘表示,自己这么大的年纪了,要钱没什么用,现在只有阳光和身体健康才是最宝贵的。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一些居民对挡光费能够补偿多少也表示疑虑。住在香山小区的王先生分析说,建起“高层”后势必会遮挡阳光,自己花了近20万元买的南北朝向的“阳面房”一下子变成了“阴面房”。而根据惯例,阳面和阴面的房子差价在20%左右,自己的房子缩水了4万元左右,挡光费能补偿4万元吗?
疑惑难解:审批合法否规划局缄口
“当初我们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明明说居民楼前规划的是绿地,现在绿地没建,却要建一幢高层建筑。”居住在香山小区2号楼和3号楼的部分居民们对此充满疑惑。
住在香山小区2号楼赵女士告诉记者,2002年自己到香山小区看房子时,售楼处里的小区模型上清楚的标着香山小区2号楼前是一块绿地。售楼人员也信誓旦旦地说,那块绿地在小区建设审批时就已经规划好了。自己当时就是看中了房子的采光好和楼前的绿地,才花20多万元买了香山小区2号楼的房子。让赵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她在这已经住了快5年了,模型上的绿地迟迟不见踪影。让赵女士更没有想到的是,原来规划的绿地现在又要规划成一幢高层建筑。“到底是香山小区的开发商欺骗了我们,还是规划部门用一块地进行重复审批?”赵女士不解地说。
带着居民们的疑惑,记者采访了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刘洪朴律师。刘洪朴说,房屋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决定价值的不仅是房屋本身,周边的环境也是重要因素。如果当初规划部门没有审批规划香山小区的绿地,开发商在楼盘销售时,却做出已经规划审批绿地的承诺,这是开发商的一种欺诈行为。若当初规划部门对香山小区的绿地进行了审批规划,如今在规划过的绿地上又规划建设高层建筑,那么规划部门涉嫌违法审批,这幢高层就是违法建筑。
那么到底当初规划部门有没有审批规划香山小区的绿地,此次“高层”的规划是否经合法审批?哈市规划局同样没有向记者作出答复。
刘洪朴律师还告诉记者,从《民法通则》的立法精神来看,因采光受到侵犯而造成的损失是应该得到赔偿的。目前,哈尔滨市乃至全国其它地市,关于阳光权的纠纷、诉讼越来越多。随着诸多新建筑的拔地而起,许多居民的住房被遮挡住了阳光,“阳光权”——一个起初还鲜为人知的名词,正被人们作为一项生存权利日益重视起来。许多受害方强调的是“要阳光,不要物质赔偿”,就是要求首先排除妨害,而不愿只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了结。阳光是金钱所不能换取的,阳光无价。
资深医生:常年见阳光身体才健康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阳光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
据省医院皮肤科主任柳曦光介绍,阳光对老年人的健康十分有益。老人多晒太阳,不仅能防治骨质疏松症,而且还能减少老年人常发的精神抑郁症。多接受阳光照射的老人,会避免出现维生素D缺乏症状,使人骨质强壮,身体健康。阳光是一种电磁波,犹如一种天然的“兴奋剂”。阳光辐射到人体会造成一系列生理变化,如红外线“热”的作用,会使毛细血管扩张,加快血液循环。此外,阳光能促进肾上腺素、甲状腺素及性腺素增加。肾上腺素和甲状腺素是唤起人体细胞工作的激素,含量相对减少时,细胞就会处于抑制状态,因而整个人体机能也就处于抑制状态。老年人接受阳光少,会出现情绪低落、萎靡不振、精神疲惫等症状,正是与上述激素分泌水平降低有关。同时,阳光与孩子的健康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阳光有杀菌的作用,它可在半小时内杀灭麻疹病毒,孩子适度晒太阳,可促进钙磷的吸收。让孩子充分吸收阳光,对孩子的健康会有很大的帮助。
柳曦光说,晒太阳还可以健肤治病。因为人的细菌感染先从皮肤开始,所以经常接受日光,可以有效杀灭细菌或对细菌起到抑制作用,还能促进体内新陈代谢,增强钙和磷的吸收。阳光对贫血、消化道疾病、失眠、关节炎、皮肤病等,也有一定的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