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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盖楼先交安全押金 哈尔滨市实施新规
2007-02-08 09:50:0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董士炀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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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8日电 记者从市建设安全监察站获悉,5日起,哈尔滨市已开始实施《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规定》,凡在哈尔滨市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在办理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备案手续前,必须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用作处理施工期间事故救灾抢险、调查鉴定及善后赔偿资金。此举将有效防止哈尔滨市建筑工人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因赔付不到位而使其生活陷入窘境。

  此《规定》将防止施工企业因内部分包、挂靠等不法行为,从而造成事故发生时相关负责人躲避,致使工人得不到及时赔偿。

  据市建设安全监察站负责人介绍,今后哈尔滨市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备案手续前,必须全额一次性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企业为单位的缴费标准为:特级企业缴费200万;一级企业缴费150万;二级企业缴费100万;三级企业缴费50万,进行专业承包及劳务的企业缴费30万。以项目为单位的,需按照每项单位工程中标价格分档进行,具体标准为:中标价格500万以下缴费20万;中标价格500~1000万缴费30万;中标价格1000~2000万缴费40万;2000万以上缴费50万。

  根据该《规定》,在施工期间未发生死亡或重大安全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并已全额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企业,将全额返还风险抵押金;如果在施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所发事故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从企业所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支付。

  另据悉,截止到昨晚,哈尔滨市已有4家企业缴纳了抵押金。相关负责人称,待3月份全市工程项目陆续开工,建筑企业将全面缴纳抵押金。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