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1日电 《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方案》日前正式出台。按照教育部要求,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校将从2007年秋季开始全面进行新课程实验,届时全省将有20万学生开始新课程实验。
据有关人士介绍,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将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为核心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普通高中教材体系、课程体系和资源体系,努力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造就大批的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基础。
推出样本学校———整合高校和科研单位教育资源
《方案》要求,各地要把新课程培训作为高中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通识培训(新的教育理念培训和新课程方案培训)、学科培训(课程标准培训、教材培训和学科知识综合与更新培训)和专题培训(针对新课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开展培训),把教育思想、学科知识综合与更新、教育技艺、教学研究、监测评价等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扩充教师继续教育的内涵。
要按照“项目研究先于决策,样本建模先于推进”的要求,成立省普通高中新课改实验研究项目组,整合普通高校、科研部门和实验学校力量,针对新课程实施的组织与管理、教学实施、校本研修制度建设、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选修课程的开发与建设和评价与考试改革等专题开展先期实验研究,及时解决新课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教材与评价体系———与高考接轨免后顾之忧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黑龙江省实际情况,黑龙江省要求,高中新课程教材选用工作必须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和有关部门监督下,以地市和相关企业为单位,按照科学民主的程序,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选出与高考评价相一致的同一种类的必修和选修教材。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教材教辅的管理,严肃纪律,严禁滥编、滥印,坚决禁止不符合新课程理念的各种教辅资料进入课堂。
同时,还将对评价和考试制度进行改革,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与监测体系。各地要采取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建立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和全省统一的学业评价质量认定制度。学校要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要把学生的思想道德、健全人格、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个性发展作为评价重点。学业质量认定与评价结果要与高考挂钩,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黑龙江省还提出,要改革考试与招生制度,建立有利于新课程实施、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能够为高等学校提供更多学生成长信息的高考制度。对高考方案的研究要科学、民主,广泛征询各方面意见,并符合黑龙江省实际。
重创新和实践———将素质教育落在实处
据了解,此次进行新课程实验,主要围绕新课程创新教育教学各项制度,建立教育教学新秩序,提高学校科学化管理水平。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形成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创建学校新文化。同时将探索并建立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和学生的适应性,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思维品质、合作意识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奠定基础。
据了解,新课改还将改革对学校、教师、学生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及现行会考制度,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与省级教学水平监测体系。发挥高考对高中课程改革的导向作用,将高考制度改革纳入高中课程改革整体规划,制定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改革方案。
课程资源共享———教师可从工厂高校中聘请
《方案》中提出,新课改将逐步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开发多样的课程资源,提高学校建设与课程管理的能力。姜同河副处长介绍说,这种共享将让一些不具备开设某些课程条件的学校可以享有其他有条件学校的一些硬件资源,同时还可以从工厂、高校或职教中心聘请教师,用于满足高中新课程的需要。
黑龙江省教育部门对此特别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主动与企业、科技、高校、职教等方面协调,在师资和设施设备等资源共享方面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开设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服务。同时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为培养学生的特长、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提供资源保障。加强网络课程资源建设,鼓励校际之间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学校与社会教育资源接轨。农村地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农村建设实际开发各种独具特色的课程资源。
可跨班级“挑”课上———充分体现创新与公平
《方案》要求,所有高中必须开设必修课,并将必修课学分作为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加选修课程。严禁高中一年级分文理班。学校应保证高三学年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不允许学校开设“重点班”、“尖子班”,充分体现教育公平。
有关部门要求,要求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课程设置要求开设选修I课程。为学生提供选修Ⅱ课程的选择空间,至少应当提供6学分的课程供学生选择。鼓励学校开设综合性、创新性、有特色的课程。要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帮助学生根据自身实际选课和制定学习计划,使学生尽快适应高中阶段的学习。要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课程实施意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校课程表》和《学生选课表》,鼓励学生跨班级选修课程。
据了解,学校在考核中,对未通过的科目要按规定对学生进行补考,补考合格方可获得学分。补考仍不合格的科目,允许重修或另选修其他模块。在达到学习领域和科目最低学分的前提下,允许学生跨科目或跨领域选修其他模块。转学学生在原校修习获得的学分,经学校审查核实,可计入转入学校累计学分。
鼓励修习选修课———促进学生拿学分全面发展
《方案》提出,普通高中学制为3年。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在学时安排上,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每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学校也可以结合师资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按学期安排各模块课程。
据介绍,新课改后实行后,学生将全部采用学分管理。学生每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应获得一定的学分,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在28学分以上,其中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通常情况下,三年内总学分不超过180学分。
据了解,在学分评定过程中,学校是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的主体,通过学年学分和三年总学分对学生修习课程进行管理,用学分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防止学生偏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关部门要求,学校要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严禁在学分认定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选择性增强———成为新课改最大亮点
据了解,新课改内容主要分为课程结构、课程设置和课程管理三大部分。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姜同河副处长认为,选择性增强是此次课改的最大亮点。跟过去相比,《方案》更加强调了选择性,给了学校和学生们真正的选择权力。在新课程设置中,既有多种学科,又有动手实践,如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这些都需要运用课堂上所学的知识,分析、解决实际中的问题,大大提高学生对知识的选择和使用能力。
据介绍,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3个层次构成。其中:
学习领域———高中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8个学习领域。
科目———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8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或13)个科目。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模块———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