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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通报9起商业贿赂案件 查办282件结案193件
2007-02-12 09:02:5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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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2日电 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通报了全省查处的九起商业贿赂案件。据悉,在去年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集中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82件,结案193件。其中查办发生在医药购销、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和经销、证券期货等中央确定的15个重点领域、行业的案件116件,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41.1%。一批涉案金额大、涉案领域广、涉案人员多的大案要案被依法查处。此次公开通报的案件为:

  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督管理局原局长丁若鹏(正厅级)涉嫌受贿案

  丁若鹏在任黑龙江证监局局长期间,负责对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事件的调查处理。北亚集团董事长刘某为感谢丁若鹏在北亚集团增发新股及调查过程中所给予的帮助,向丁若鹏承诺待其从局长岗位退下来之后为其在北京购买一套住房。2005年9月,丁若鹏被中国证监会免去局长职务,任命为巡视员。刘某为兑现承诺,经与丁若鹏商定后,于2006年3月将人民币102万元现金交给丁若鹏之子在北京茉莉园小区为丁若鹏购置住房一套。2003年下半年,黑龙江东北通圆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总经理杨某找到时任黑龙江证监局局长的丁若鹏,求其帮助承揽北亚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装饰工程项目,丁若鹏通过北亚集团董事长刘某为其承揽了该项目。杨某为感谢丁若鹏的关照,于2003年年末送给其1万美元。2003年4月,总部在长春的东北高速公路公司副总经理李某就下属分公司炒期货被长春证监局查处一事找丁若鹏,请丁若鹏出面协调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领导,同时送给丁若鹏2万美元。目前,丁若鹏因涉嫌巨额受贿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原总经理刘德生受贿案

  2001年9月至2003年5月,刘德生任鹤岗矿务局物资供应公司经理期间,在与有关产品经销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后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分别收受河北省河间市某线缆有限公司业务员尚某所送人民币4万元,收受沈阳市某工具购销公司经理孙某所送0.5万美元及吉林省公主岭市某线材厂公司经理杨某所送10万元。刘德生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8.1万元,案发后赃款被依法收缴。2006年12月15日,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德生有期徒刑八年。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原总工程师王家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

  2004年7月,王家齐在担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总工程师期间,负责采油八厂宋芳屯油田48断块扶余油层试验施工事宜。王家齐利用负责购买二氧化碳的职务便利,与吉林新星液碳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王某联系此项试验施工事宜,并透露了使用二氧化碳的数量、价格等内容。之后,王家齐将吉林新星液碳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王某介绍给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采油八厂总工程师王某,使吉林新星液碳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二氧化碳顺利进入大庆油田有限公司。吉林新星液碳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送给王家齐人民币5万元及一张存入王家齐名下的19.5万元人民币的存折,合计24.5万元人民币(案发后此款被收缴)。2006年9月,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判处王家齐有期徒刑五年。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市场开发部原项目经理黄巍受贿案

  2002年8月至11月,黄巍在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二部项目经理,负责信达公司在齐齐哈尔地区不良债权的经办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签订不良贷款债权转让合同过程中,收受不良债权购买人薛某人民币30万元,薛某作为法人以齐齐哈尔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用人民币1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账面金额为人民币1.1亿元的不良债权。案发后,涉案赃款30余万元被扣押。2006年5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巍有期徒刑七年。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党委、办事处给予黄巍党内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

  大庆市电业局建设处原副处长曹宝海受贿案

  2001年9月至2005年5月,曹宝海在任大庆市电业局建设处副处长,负责大庆电业局通讯调度办公楼土建施工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向施工单位黑龙江东煤建筑基础工程公司第五工程处项目经理宋某索要人民币14.6万元,其中4万元被其挥霍;向南通六建施工队经理张某索要现金5万元(案发后赃款被依法收缴)、捷达轿车一台(价值人民币10.5万元,案发后被依法扣押)。曹宝海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0.1万元。2006年11月,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曹宝海有期徒刑十二年。同年12月,大庆市电业局党委、大庆市电业局给予曹宝海党内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七煤集团地测处小煤矿资源管理科原副科长韩丙金受贿案

  韩丙金在任七煤集团地测处小煤矿资源管理科副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2004年4月,韩丙金在为景有煤矿办理小煤矿扩储审批事项中,收受该矿矿长卢某人民币20万元。2005年末,鑫海煤矿因越界开采被封停,之后,韩丙金先后两次收受鑫海煤矿矿长王某人民币6万元,为鑫海煤矿违法生产提供保护。韩丙金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6万元。案发后韩丙金投案自首,将赃款全部退回。2006年12月,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韩丙金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密山市煤矿安全监察大队执法队原队长高广起受贿案

  2003年末至2005年3月,高广起在任密山市煤矿安全监察大队执法队队长期间,以各种名目先后11次向密山市9个煤矿矿长索要人民币共计14.3万元,用于个人购房和房屋装修。案发后,赃物被检察机关依法扣押。2006年5月,密山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高广起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追缴其非法所得14.3万元。同年12月,密山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高广起党内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

  萝北县人民医院单位受贿案

  2003年11月至2004年12月,萝北县人民医院院长姚柏生、会计刁树梅在购入佳木斯市金天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的过程中,以单位名义在账外收受佳木斯市金天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黄某药品回扣款10次,共计19万余元。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间,姚柏生、刁树梅以同样方式收受鹤岗市一辰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丁某回扣款8次,共计人民币14.2万余元。姚柏生、刁树梅共计收受药品回扣款人民币33.27万余元,所得回扣款用于支付单位职工集资利息和单位其他支出。2006年8月3日,萝北县人民法院以单位受贿罪判处萝北县人民医院罚金10万元;依法追缴萝北县人民医院犯罪所得赃款33.27万余元;姚柏生、刁树梅犯单位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同年11月,萝北县纪委给予姚柏生、刁树梅党内警告处分。

  大庆油田书店业务部原主任王世胜受贿案

  2000年至2005年5月王世胜在任大庆油田书店特价部经理和业务部经理期间,利用采购图书的职务便利,先后十二次收受北京晶旭明月图书经销中心经理焦某回扣款人民币5.8万余元;三次收受北京市宏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徐某回扣款人民币2.4万余元;三次收受北京市东旭永恒图书有限公司经理林某回扣款人民币1.9万余元。王世胜收受回扣款共计人民币10.15万元,除其中为本单位支付费用人民币3000元外,王世胜实际收受贿赂人民币9.85万元。2006年11月,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98500元。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