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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安委会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优秀单位进行奖励 |
东北网2月13日电(记者 印蕾)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3日召开,会上对2006年34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单位的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双鸭山市等9家单位被评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优秀单位;齐齐哈尔市等21单位被评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达标单位;哈尔滨市等5家单位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达标单位。
2006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原则和标准为:市(地)及有关单位在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事故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的情况下,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10%以上的为优秀单位,奖励10万元,中省直优秀单位奖励5万元。没有突破省政府下达控制考核指标的为达标单位,市(地)奖励5万元,中省直单位奖励3万元。
双鸭山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绥化市、佳木斯市、哈尔滨铁路局、龙煤集团公司、龙煤集团公司鸡西分公司、省建设厅被评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优秀单位。上述市(地)和单位未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10%以上,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七台河市、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教育厅、省交通厅、省农委、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国防科工办、省人防办、省旅游局、省供销社、黑龙江储备物资管理局、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东北黑龙江分公司、省铁路集团公司、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被评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达标单位。上述各市、中省直单位和高危重点企业未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哈尔滨市、鸡西市、鹤岗市、伊春市、省机场建设集团突破了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达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