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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七成配货站年前不放款 货主:发货就像“押宝”
2007-02-13 15:36:2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高 虹 张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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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3日电  近日,哈尔滨市赵先生向本报编辑部反映,目前很多配货站已经不发放代收货款了,但是却仍在正常发货,他担心有货站趁着年关到来发生卷款“蒸发”的事情。记者对道外区滨江街、南极街、三马地区的15家货站进行了走访,发现其中只有4家货站还发放代收货款,其余的配货站虽还在发货,但却停止发放代收款了。

  赵先生在哈市经营化妆品。据他讲,2月1日,他通过道外区八区三巷二号的“锦江货站”,往鸡西发了两件化妆品,货站代收货款2686元。根据货单上规定的日期,他应该在6日就可以领到货款。7日,他来到货站取款,工作人员称货款还没有到帐,让他再多等两天。赵先生告诉记者,为了确认货款是否到帐,他特意打电话询问了鸡西收货方。对方表示货款早在2日接货时就已经支付给货站了。9日,赵先生再次来到货站,工作人员却告诉他,由于老板到鸡西对帐,货站在春节前暂不放款,所有货主都要等到春节后再来领款。记者在赵先生提供的货单上看到,上面写着“代收货款4天后取”,注明的日期为2007年2月1日。

  12日,记者与赵先生一同来到“锦江货站”,货站门上贴着通知,“锦江货站发货年前截止到2月13日,望周知。”走进货站,记者看到40多平方米的货站里共有6张办公桌,4名工作人员正忙着接待前来发货的货主。一位姓杨的工作人员说,货站在8日就停止办理发放代收货款了。赵先生质疑,货站明明在2日就已经收到了货款,为何说没有到账,他要求货站现场查验账目。姓杨的工作人员表示,年前货站要核对账目,已经封帐了,账目无法查询,只有等过了年才能领到货款。

  赵先生担忧地说,如果当初货站不是承诺4天就可返还代收货款,他也不会在这里发货。每年春节前后都是货站卷款“蒸发”的高峰期,他真担心这笔货款再也领不回来了。如今,他的货已经发走了,钱却拿不到,货站以查帐为由不放货款,但却继续发货,这怎能让人放心?

  记者对哈市道外区滨江街、南极街、三马地区的15家货站进行了走访后发现,超过七成的货站已经停止办理代收货款业务,他们多以封帐、核算等理由拒绝发放代收款,但这些货站还都在正常进行发货。

  在南极街上一家专往牡丹江发货物的货站里,20平方米左右的门市房里堆满了货物。据这里的工作人员讲,年前很多货主发货都十分谨慎,他们货站和其它的一样,可以发货,但如果想领取代收货款的话,则要等到过了年才行。

  在北马路一家名为“正大”的配货站里,工作人员正忙着整理室内的货物。一名工人告诉记者,现在发货,货款就要等到年后领取了。

  北马路上一家专向肇东发货的货站老板表示,现在只能发货,不放款,货主要领代收款只能等到大年初八以后。

  在道外区北环商城经营五金的孙先生说,过年前后这十多天时间里,货站可通过代收货款累积现金几十万元,规模稍大的货站可累积现金一百多万元,非常容易发生货站老板携款潜逃事件。按照货站间不成文的“惯例”,年前货站多数都是只发货,不放款。平时到了这个时候,他们都会要求接货方提前汇款。但有时为了多揽些生意,他们也不得不冒险办理代收货款业务,每次发货都好像“押宝”一样,如果货站年后正常放款,他们就算是万幸;如果真的出现货站老板携款潜逃的情况,他们也只能“认了”。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