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4日电 13日,《家乐福商品标价蹊跷》一文见报后,记者接到数十位读者打来的电话,反映家乐福多家超市部分商品在结账时收取的价格和商品标签上标明的价格不符。市消协负责人称:家乐福的这种行为属商业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该介入干涉。
昨天上午,海航假日旅行社的刘小姐打来电话说,9日下午,她在家乐福动力店购买了150多元的商品,回家后发现,标价10.50元一包的手纸结算单上打出的价格是21元,当时她以为自己记错了。昨天,刘小姐看到报道后,到家乐福动力店重新核实了一下,她发现当时购买的那包手纸的标价的确是10.50元。刘小姐气愤地说:“这简直是在‘抢劫’,一包十元钱的手纸竟多收了一倍的价钱。”
家住道里区的王先生向记者反映,12日,他在家乐福新阳店看到,饺子、元宵、汤圆等速冻食品的价格标牌模糊计量单位,将市斤价标为特价诱导顾客,而商场内也没有看到举报和监督电话。
针对家乐福超市的标价不符行为,市消协负责人王晓松说,标价不符完全是一种欺诈,属商业违法行为。物价、工商等行政部门应介入干涉这种行为,以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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