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5日电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布2007年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为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对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围绕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安排听取和审议5个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关于全省循环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主要了解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发展循环经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根本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我省循环经济尽快发展的突破性政策。工作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百乡千村”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试点乡(村)公路建设、人畜饮水、环境整治、就医、上学,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等方面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哈尔滨2009年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筹备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大冬会筹备总体进展、大冬会基础设施建设、竞赛组织、市场开发、工作人员安排等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审判机关开展审判监督工作情况,贯彻实施审判监督制度,起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解决审判工作中社会关注及人民群众反映诉讼难、司法不公的问题等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贯彻实施检察监督制度,起动司法机关监督制约机制,解决检察工作中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法律监督薄弱和司法不公的问题等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