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8日电 13日,大庆市红岗公安分局捣毁一处土炼油窝点,这个窝点非常隐蔽,在外面看是一个正规的工厂,里面却干着非法的勾当。
2月10日16时许,红岗公安分局社区一队副队长许力成,在巡逻中发现一辆金杯面包车很可疑。将车截下后,竟然在车内发现49袋原油。许力成将司机李某控制住,并立即向分局领导汇报。副局长董明带领刑侦人员赶到现场。经突审,李某交代,自己受雇于人,专门负责开接卖原油的汽车。每次接到老板“高三”的电话后,按照“高三”的要求,到指定地点把拉油的车开到附近的一个工厂里,把油卸下后,再把车送到指定地点。李某不知道油是谁送来的,也从来没有见到过“高三”。
经李某指认,民警来到杏五井附近的一处院落,将正准备卸油的刘某抓获。该院落足足有1万平方米。民警在厂房内,发现正在预热的满满一罐原油,大约有35吨。而院子的另一角,堆放着大量装原油的袋子。民警从原油袋上分析,该非法炼油点可能已存在一年以上。“炼油池在哪?”经过讯问,刘某交代出民警久寻不见的炼油池。原来,院子西南角有两个车库,其中一个库前后都有门,进入车库再打开后门,眼前呈现出一个近2000平方米的院子,里面不但有地下炼油池、柴油池、锅炉,还有一个新盖的食堂。炼油池内装满了已炼成的成品油。民警当场将其取缔。经核查,该院落归原钻井一公司乘风实业公司,三年前对外出租。
据董明介绍,该炼油点应该是由专业人员策划建造的,建造者先安置地下炼油池,再依池建厂房,封顶时又安置柴油池,而且从炼油的工艺流程上看,科技含量很高,与正规炼化企业流程相仿。这里偷接油田企业的电、天然气,对油田企业安全生产存在极大的危害。
据了解,今年1月19日开始实施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对涉油犯罪最高可判死刑。
目前警方正在追捕在逃的涉案人员,并敦促逃犯能够迷途知返,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