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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资给低保家庭少年儿童办医保 好政策却遭“冷遇”
2007-03-01 09:34:2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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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日电 去年9月,市政府出资为低保家庭的孩子办理医疗保险,以减轻这些家庭的医疗负担。但这项政策推出已经半年了,仍有6000多应领家庭未到指定保险公司领取医疗保险卡,这些家庭的孩子因此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险。

  去年9月1日,哈尔滨市出台并开始实施《哈尔滨市市区低保家庭少年儿童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市区(暂不含呼兰区和此后设立的阿城区)内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均可从政府获得医疗救助。市政府对低保家庭中患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救治的少年儿童,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实施专项帮助,主要是购买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保险费为每人每年50元,费用由市财政补贴。

  截至昨天,该办法已实施6个月,但记者从负责操作实施的中国人寿哈分公司获悉,目前尚未领医疗保险卡的家庭超过应领家庭的2/3,因此而无法享受相关医疗救助的少年儿童人数超过6400人。该公司道里分公司副经理李晨光介绍,医疗保险卡从去年12月开始发放,保险期为2006年9月到2007年9月,也就是说,领取医疗保险卡后,去年9月至12月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也予以理赔。

  李晨光说,按照事先摸底调查的结果,哈尔滨市有13000人可办理该保险,但前来办理的人只有1万人左右,去年12月份,经最终核实并办理的有9600人,这些孩子的家长须到保险公司领取医疗保险卡,以便在孩子出险时,凭此卡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3个多月过去了,虽然保险公司已通过电话、向社区贴发通知等形式联系相关家长,却仍有超过2/3的保险卡未被领走,这将直接影响对孩子的医疗救助。据了解,该项救助实施以来,已有数十名孩子在发生意外后得到了医疗保险赔偿金。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杨林提醒家长,政府投入经费为低保家庭减轻负担,解决孩子的医疗问题,家长应该重视起来,及时领取医疗保险的凭证,不要耽误了孩子的医疗救助。

  低保家庭少年儿童医疗保险

  保险费为每人每年50元,包括主险20元,保险金额1万元;附加意外医疗保险10元,保险金额0.5万元;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元,保险金额6万元。保险费一次性缴纳,保险期限一年。保险费由市财政补贴。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