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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提醒:节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被罚款
2007-03-07 11:39:13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李楠
东北网3月7日电 记者从市鞭炮燃放公司获悉,3月5日起,该公司已开始为哈尔滨市各零售点无偿保管未售完的烟花爆竹,无偿保管的期限为一年。
据市鞭炮燃放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哈尔滨市各烟花爆竹零售点业主只要携带进货发票、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将未拆封或已经拆封(已拆封的需打包好)的烟花爆竹送至市鞭炮燃放公司,该公司在对这些鞭炮进行开箱验收后即可办理保管手续。除了各零售商,如果市民家中还有未燃放完的烟花爆竹,只要是在市鞭炮燃放公司购买的,也可携带发票、身份证,将剩余的烟花爆竹送至市鞭炮燃放公司无偿保存。
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获悉,春节已过,如果还有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一经发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将按照《国家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对违规者进行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鲁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