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3月8日电(记者邴炎秋崔蕊)日前,记者在市教育局获悉,从今年春季开学开始,我市除伊春区以外,其他所有县(市)区(局)初中和小学都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除了按照规定收取教科书费和寄宿生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从2009年春季开始,住宿费全部取消,学校可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但不准强迫,学校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校摊派就餐。
据了解,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市这次有298所中小学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共有113640名学生受益。没有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伊春区所辖初中和小学,继续执行现行的“一费制”收费办法,但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为了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能够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市教育局正式通知了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新学期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印发了《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同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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