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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景兴园”公开叫卖单位自建房
2007-03-12 06:50:2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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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2日电 “每平方米3500元可买高层经济适用房?市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难道不需要申请资格吗?”近日,哈尔滨市“鸿景兴园”被开发商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对外出售,让许多市民疑惑不解。据记者调查,该楼盘为单位自建集资房,按国家有关规定,严禁对外销售。 据哈尔滨市民张先生讲,今年春节前,他打算在南岗区和兴三道街的“鸿景兴园”以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买一套高层住宅。在准备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他看到房屋住宅性质是“经济适用住房”。“鸿景兴园”售楼处的销售人员告诉他,产权证性质也是“经济适用住房”,很快就能办下来。由于对能否办下产权证拿不准,张先生一直犹豫不决。

  据记者了解,“鸿景兴园”开发建设单位是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所属哈电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指挥部,和黑龙江昊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据“鸿景兴园”售楼处销售人员介绍:“‘鸿景兴园’有6栋多层住宅是单位集资房,另有两栋12层的小高层是对外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房。”

  据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有关人员介绍,单位自建集资房是为解决部分困难国企中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拓展经济适用房建设渠道的一种形式,与政府组织开发的经济适用住房有严格区分,擅自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对外出售房屋的行为是违法的。“鸿景兴园”的两栋高层住宅只有在经过政府主管部门重新审批,变更土地使用和住宅产权性质(包括补缴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住宅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等)后,才能对本单位以外人员销售。该公司至今未到该局“补办相关手续”。对这种单位自建集资房在产权核定的时候,房产住宅管理部门将对购房人资格进行审查,非集资单位员工将不能得到产权证。

  另据了解,哈尔滨市目前批准的政府组织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只有6处:泰山家园小区、军转小区、工农小区、育林小区、香木小区、东山小区。其中,泰山家园小区房屋已经售完,军转小区也已完成了摇号工作,其余小区房屋出售时间尚未确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民须根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到哈尔滨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