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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脑炎被列为黑龙江省自行管理乙类传染病
2007-03-12 14:58:21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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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2日电(记者 杜筱) 记者12日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黑龙江省日前公布了新的传染病实施细则,森林脑炎被列为黑龙江省自行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凡在黑龙江省居住三个月以上者,均按有关要求到辖区卫生防疫部门接受预防接种,防止各种传染病的传播。

  黑龙江省要求各级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按照城乡建设规划,逐步改善各种公共服务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水、污物、垃圾、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基建施工单位招用流动人员时,应当报告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并采取预防措施。当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应定期掌握流动人口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县区级以上的综合医院实行就诊时的预诊,分诊制度。分设肠道病和传染病门诊。凡使用进入人体的用具和器械,必须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是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产品,用后及时收回,集中进行毁型和无害化处理;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旧衣物及生活用品等,必须按卫生防疫机构和兽医卫生防疫机构要求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由市(行署)级卫生防疫机构和兽医卫生防疫机构出具消毒合格证后方准出售、运输。

  据了解,各级政府将定期向预防、控制传染病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