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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届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2007-03-15 09:57:2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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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5日电 哈尔滨市坐落在美丽的松花江畔,素有天鹅项下珍珠的美誉,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被评为首批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太阳岛是夏季避暑的胜地,独特的城市建筑是领略欧陆风情的最好去处;哈尔滨的冰灯、雪雕,独树一帜的冰雪旅游、冰雪文化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为了更好地宣传哈尔滨,扩大哈尔滨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中共哈尔滨市委和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发现哈尔滨”全国首届摄影大展。

  一、活动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共哈尔滨市委

  2.承办单位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哈尔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哈尔滨市摄影家协会

  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二、活动主题

  活动按照主题内容,分为两个大项:

  第一项:“哈药杯”冰雪哈尔滨摄影大展

  旨在通过独特的冰雪景观展示美丽的哈尔滨北国风光,弘扬哈尔滨的冰雪文化。

  第二项:“哈尔滨商业银行杯”发现哈尔滨摄影大展

  透过镜头全面地展示哈尔滨优美的城市风貌、人文景观以及经济建设成就,聚焦哈尔滨人的时代风采等。

  三、作品征集范围

  国内外专业摄影师、业余摄影爱好者及旅游者均可参加本次活动。应征者不限性别、年龄、地区、职业。

  (1)“哈药杯”冰雪哈尔滨摄影大展:凡于2006年12月1日———2007年3月31日期间,在哈尔滨市区及所辖县、市拍摄的以冰雪为题材的作品均可投稿参加。

  (2)“哈尔滨商业银行杯”发现哈尔滨摄影大展:凡于2006年1月———2007年7月31日在哈尔滨市所拍摄的城市风貌、人文景观和反映人民生活及各行各业工作成就的作品,均可投稿参加。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数量不限,作品一律制作成10英寸照片,勿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5张(以胶带按顺序相连),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谢绝参加。

  2.所有作品均需在背面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等资料。

  3.作品截稿日期:

  (1)“冰雪哈尔滨”大展截稿日期为2007年3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发现哈尔滨”大展截稿日期为2007年7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4.作品邮寄地址:

  (1)“冰雪哈尔滨”大展邮寄地址为哈尔滨市道外区靖宇街408号哈药摄影器材城。邮编:150026(信封上注明:“冰雪哈尔滨”参展作品)

  电话:0451—87809998或 13945101155

  联系人:钟纪兵

  (2)“发现哈尔滨”大展邮寄地址为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399号报业大厦7楼,哈尔滨市摄影家协会。邮编:150018(信封上注明:“发现哈尔滨”参展作品)。

  电话:0451—84890818

  联系人:陈钢、刘大信

  五、征集规则

  1.所有入选的作品,活动组织单位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以及公益宣传等非商业性目的,不另付稿酬。

  2.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和其他费用,所有应征作品不退稿。

  4.本次大展谢绝曾经在全国性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中入选过的作品参加。

  5.所有入选作品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6.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认可本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7.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六、评审

  由组委会邀请国家级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

  七、稿酬设置

  1.“冰雪哈尔滨”大展

  特级收藏1幅,稿酬40000元

  高级收藏2幅,稿酬各20000元。

  佳作3幅,稿酬各10000元。

  优秀作品10幅,稿酬各1000元。

  入选作品184幅,每幅稿酬200元。

  2.“发现哈尔滨”大展

  特级收藏1幅,稿酬60000元

  高级收藏2幅,稿酬各40000元。

  佳作3幅,稿酬各20000元。

  优秀作品10幅,稿酬各2000元。

  入选作品184幅,每幅稿酬200元。

  凡收藏及入选参展作品,均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特级收藏、高级收藏及佳作作品将刊登于《中国摄影报》。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