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7日电 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从即日起,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设立安全总监、在建工程项目设立项目安全负责人。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可行使“一票否决权”。
我省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二等(含二等)以上的单位工程项目中设立专职项目安全负责人;在二等以下的单位工程项目中设立兼职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行使“一票否决权”,工程项目如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负责人有权责令停工。如果建筑工程方拒不执行停工指令,一旦发生事故,事故第一责任人将是建筑工程单位负责人。
责任编辑:张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