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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星城”不交齐费用拿不到钥匙 捆绑收费不认也得认?
2007-03-28 10:59:5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牛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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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8日电 去年,市民黄某在香坊区果园星城小区A区购买了一套住房,今年1月20日进户时,他被要求必须交3个半月的包烧费和500元的装修抵押金及200元的垃圾处理费,否则不给进户钥匙。日前,该区一些居民投书哈报,质问物业公司这种“捆绑收费”的做法是否太霸道了?

  19日,记者来到香坊区通天路附近的果园星城小区,通过采访小区住户了解到,物业公司要求住户进户时除了应缴纳的包烧费、物业费外,还要缴纳装修抵押金、垃圾清运费。为了尽快拿到进户钥匙,多数居民都按要求缴纳了这些费用,但居民们心中颇感不平:这种将“装修抵押金”等不该交的费用与应交费用进行捆绑的收费方式,让居民有一种被要挟的感觉。

  此外,一位姓黄的居民告诉记者,今年1月20日,他交包烧费时曾向香坊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安埠分公司工作人员提出:“今天已经是1月20日,为什么要收我家3个半月的包烧费?”一位负责开票的女工作人员回答,开发商说怎么交,他们就怎么收。记者在业主黄某提供的进户通知单上看到,果园星城小区开发商为黑龙江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另一份进户手续上显示进户时必须交3个半月的包烧费。

  据了解,按照《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新建住宅居民进户收取供暖费的通知》要求,新建住宅在供暖期间进户的,开发企业或物业公司等单位可以按实际供暖月向住户收费。当月20日至下月20日为一个供暖月,在供暖月中,15天(含15天)以内收半个月供暖费,15天以上收1个月供暖费。据了解,哈尔滨市供暖期限为每年的10月20日至次年的4月20日。

  记者从市房产住宅局了解到,果园星城小区收取的装修抵押金没有依据,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借进户之机强行收取。根据有关规定,收取200元的垃圾清运费的前提是应事先与业主签订协议,不装修或自己清理免交。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收费行为,市民有权向物价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