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5日电 为方便外国学生来哈尔滨市中小学就读,市教育局办公室近日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接受外国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据悉,哈尔滨市中小学校每年都能吸引近千名外国小留学生来读书。
《通知》规定,接受外国学生的学校须先获得相应的资格,并具有较好的办学条件、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原则上应达到市规范化学校标准的要求。外国学生入学后,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外国学生的学习、生活、安全及其他日常指导和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外国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外国学生一般应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一起居住,有条件的学校经批准可向外国学生提供校内宿舍。接受“洋学生”的收费标准须按市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并可免修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学校一般不为外国学生单独编班,外国学生完成各科学业考试合格,由接受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据规定,各区教育部门要对辖区学校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和规范接受外国学生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学校,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招生及建议取消资格的处理。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