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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也可讨回欠薪
2007-04-05 10:10:3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陈云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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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我在一家工厂里打工,没有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这家工厂在2005年和2006年分别欠了我们一个月的工资。直到现在也没有给,为此,我们也多次找到有关劳动部门,但也一直没有给我们答复。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能够要回工厂拖欠我们的工资?市民吕风

  律师解答: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你的叙述,虽然你没有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实际形成了劳动关系,因此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