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9日电 近日,黑龙江省法院系统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核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的“执法质量年”活动全面启动。哈尔滨中院将重点监督媒体曝光的重点案件。
据了解,“执法质量年”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核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围绕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工作,深入整改和规范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玩忽职守及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重点岗位和环节,最大限度地遏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效率不高、效果不佳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省法院院长南英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执法质量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行动要迅速,措施要管用。第一阶段要抓好方案指定、思想发动、学习教育、阶段检查四项工作,为“执法质量年”活动打下坚实基础。各个中院要按照要求各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务求活动达到实效。
哈尔滨中院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核心,围绕发改、信访、交督办、媒体曝光等重点案件,全面落实“接访、评查、剖析、听证、述说”五项监督制度。牡丹江中院以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对法院方方面面的工作,制定了包括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政务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内的四大类二十八项近千款标准化工作制度,力争实现对法院工作的标准化管理,确保执法质量。
佳木斯中院重点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合议庭工作、改革审委会工作、完善执行机构内部对执行权的有效制约四项机制。大庆中院开展了以查制度落实、查案件质量、查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三查”活动。鹤岗中院实施了“铁案工程”,通过执法检查,对有瑕疵和有问题的案件,发现一件,纠正一件,努力使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社会、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