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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洒“兔子会”谁之过 揭露不法分子的行骗伎俩
2007-04-09 07:55:4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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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9日电 当前,黑龙江省涉众经济犯罪高发,不仅严重干扰了地方经济金融秩序,而且引发不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为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宣传金融法规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经济犯罪的识别和防范能力,黑龙江晨报从即日起推出“钱途·警世”法制专版,定期发布预警信息,揭露不法分子的行骗伎俩,提醒广大群众认清其危害,避免上当受骗。

  2005年6月26日,黑龙江晨报刊发了《记者探访冰城“兔子会”》一文。文中叙述哈尔滨市浩川兔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联营合作饲养獭兔”名义进行诈骗。“浩川公司”称:客户为零风险经营,投资者将获得超过30%的高额回报。

  此事曝光后,哈市警方和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但因当时没有群众报案,调查随该公司董事长李某将公司转让后“消失”而搁浅。今年2月,经过改头换面的“兔业”公司又“敛”走近百人200多万元“投资款”,再度“不知去向”。目前,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已受理此案,正在做进一步侦查。

    大学教授  被骗近十万

  今年3月中旬,几位老人向记者哭述,他们被哈市富贵兔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哈市浩川兔业发展有限公司)骗走了200多万元“投资款”。并拿来了他们与该公司签订的“养殖收购协议书”、收款票据等材料,讲述各自的受骗经历。

  哈市道里区的刘先生,退休前是哈市某大学教授。在谈起把9万多元“家底”全部押给“兔业”时,70岁的他痛悔不已。2005年5月,刘先生在自己家楼下看到有人拿着传单,向行人讲述“浩川公司”推出的 “联营合作獭兔饲养”项目,“不用投入场地、技术、销路,花1200元买一个联营单位(三母一公),即可年收入1560元,获利360元,按季度付息。”几天后,刘先生遇到“浩川公司”的栾某,栾某向其讲了“要致富养獭兔”的“实惠”,并多次到其家里“授课”。称养獭兔是不用操心只等收钱的好事。2005年5月至8月,刘先生拿出3.6万元购买了30组獭兔。3个月后,“浩川”将1万元返款送到刘先生手中。面对如此快速的赚钱方式,刘先生又买了26组。

  期间,“浩川”非法敛财的行为被黑龙江晨报曝光,该公司法人李某被警方依法传讯后不知去向。参与此活动的群众却没有一人到公安机关报案。而后该公司变更为“哈市富贵兔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其法人换成了刘某,仍做着养殖獭兔生意。2005年9月,不明真相的刘先生再次拿出1.5万元购买了5组“富贵兔公司”推出的“城乡连手共同致富,兔业扶贫小康工程”的3000元一组的獭兔。直至今年1月,得知第二任法人刘某也卷款“消失”,刘先生才发觉上当受骗。

    曝光之后  仍执迷不悟

  在受害群众中,多数人是离退休干部、知识分子或企业下岗职工。他们将自己多年来辛苦积攒的“养老钱“全部投了进去。还有人瞒着家人将自己下岗买断工龄的钱或儿女准备结婚购房的钱拿去投资,甚至还有人动用自己亲人的抚恤金。

  得知被骗后,哈市南岗区的李先生和张先生苦不堪言。李先生不仅把自己多年积攒的10万余元钱都“奉献”了出去,还向亲友借了几万元。面对家人和亲友的埋怨,李先生痛不欲生。在此次事件中,损失最大的是曾开过企业的张先生。一辈子辛辛苦苦经营企业,挣得30多万元的“血汗钱”,全部倾囊而出。从前精神饱满、干劲十足的张先生,现在被此事折磨得已是满头白发。如今一贫如洗的他,陷入了绝望之中。

  为此事,有的家庭夫妻离婚、父子断绝关系,也有人身患重病生命垂危。更有一些被骗的“兔业”参与者仍蒙在鼓里,继续做着发财美梦。

  近日,一些受害者拿着黑龙江晨报刊发的“记者探访‘兔子会’”等文章谈及自己被骗经历后悔不已。哈市的黄女士说,当时“浩川”被媒体曝光后,公司将他们召集到一起,说媒体报道不真实,让他们不要相信。虽然黄女士等人手中都有报纸,但并没有“动摇”他们养獭兔的“决心”。

  当记者问他们为什么会被骗时,他们均认为自己贪心,过于轻信他人之言,明知“天上不会掉馅饼”,却幻想着有一天自己能找到捷径发大财。

    “合法手续” 构建“谎言链”

  据黑龙江银监局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刘宝峰介绍,“虚拟骗局做载体,高回报为诱饵”是非法集资诈骗的传统手段,而且如今已呈现出智能化、专业化趋势,这些诈骗还具有欺骗性、隐蔽性强等特点。

  “高额利息”极具诱惑性。在“兔子会”一案中,该公司称,投资者以每组1200元或3000元价格进行投资,投资期为半年至一年,利息为投入的30%以上,按季度付息,到期本息付清,投资越多,回报越高。这对于一些手上有些闲钱或急于想找些事做而苦于没有门路的市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天上掉下的馅饼”。

  “合法的手续”具有可信性。据受害群众反映,“浩川公司”和“富贵兔公司”均持有工商局颁发的正式营业执照,证照显示注册资金都是200万元。介绍情况时,公司还说某林业大学资深教授是公司科技带头人,还有某律师事务所做的公证等材料。这些“硬件”为骗子行骗披上了“合法”的伪装。

  “富有前景的实业”具有蒙蔽性。“兔业”公司租赁大面积房屋作为办公场所,以显示“有实力”,并在其租赁的地方挂上“哈市浩川兔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獭兔养殖基地”等招牌。还从南方买进一些獭兔,俨然就是一个很有规模的养殖基地。这样,那些想投资的客户,到基地参观后,更看好“兔业”的前景,坚定从事“兔业”的信心。

  据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李光介绍,骗子往往以前期客户名义现身说法,高额回报、合法的手续、富有前景、得到实惠,为参与者构建完整的“谎言链”,从而不断突破客户的心理防线,让客户心甘情愿地掏腰包。面对“诱惑”,广大群众必须擦亮眼睛,才能远离非法集资活动,避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李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