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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对民办高校进行年检 民办校整改期停止招生
2007-04-09 11:32:3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杨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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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9日电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将于近日接受年检。按照有关规定,“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高校,整改期内将被停止招生。

  民办高校年检结论分为“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年检不合格”三种。民办高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擅自设立分支办学机构的;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违规发布招生简章、广告的;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不按规定足额交纳风险保证金的;有违法违纪行为,且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恶意中止办学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内部财务管理混乱的;年度内不能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违反规定乱收费和集资的;拖欠教职工工资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年度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间内未接受年度检查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高校,将责令进行整改。“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高校,整改期限为1年,整改期内停止招生。整改期满经检查仍为不合格的民办高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撤销。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年检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并向社会公告。对连续两年不接受年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撤销。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