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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课桌审判唤醒迷途少年
2007-04-09 11:45:1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高玉民 赵晓华 陈键
东北网4月9日电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立足审判工作,多年来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
据了解,三年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帮助近20名未成年犯恢复学籍,11名未成年犯就业。在判处的未成年犯中,经过他们跟踪帮教,重新犯罪率仅为1.6%,大大低于全国及全省平均比例。91%以上的法制教育基地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2006年5月,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少年法庭荣记集体二等功。
少年法庭创新审判方式,采取“建立接触点,发现闪光点,寻找感化点,激发共鸣点,确定帮教点”的庭审教育方式,教育感化未成年犯。法官们在全国首创课桌审判的庭审方式,使审判庭的布置既不失法庭的威严又充满课堂的气氛,令未成年人置身其中有重回课堂的亲切感受。
少年法庭按照双重保护的原则,对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较小,被胁迫犯罪或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的未成年被告人给予减轻或从轻量刑。近年来,他们判处的299名未成年犯中,判处管制及缓刑的人犯达164名,占54.85%。
在少年法庭法官们的指导下,全市法院设立了11个青少年维权岗,开辟30处法制教育基地。他们深入到数十所中小学及聋哑学校进行法制教育活动上百次,通过真人实事,以案说法,受到师生的热烈欢迎。他们还组织开展了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开设了社区家长学校,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