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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床率达50%左右 民办养老机构身单力薄待“补钙”
2007-04-11 14:05:4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吴利红 陈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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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1日电 今年75岁的何金铭是哈尔滨市一家工厂的退休工人。老伴过世后,何金铭决定到老年公寓安度晚年。可是近日老人给一些国有敬老院打电话,都被告知床已满,需登记等候。走了几家个体老年公寓,可又觉得条件差。何金铭说,没想到想找一个收费适中、条件好点儿的老年公寓这么难!

  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我省老年养老正在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日前,记者在省老龄委了解到,目前我省各类福利机构仅为1400多家,其中国有老年人福利机构17家,床位3.5万张,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仅哈尔滨市就有近6万生活不能自理和半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口亟待得到社会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

  近日,记者对哈市的部分养老机构进行了走访。

  缺乏专业护理员老人与外界沟通少

  在哈市南岗桥北小区的一家老年公寓,刘大妈呆坐在客厅,听说记者要送人来,赶紧打听是男是女。“有个人能说说话。”老人自言自语地说。这家公寓现在住着一男一女两位老人。最多的时候,住过8位老人。兼服务员的业主告诉记者,平时老人娱乐就是看看电视,或者在院内溜达。

  在一家带有潮气半地下室的老年公寓中,三四个老人双目微闭守着一台收音机听着节目。老人们说,除了睡觉,就是听听收音机。一位老人说,在这里也有孤独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哈市一些个体老年公寓中,好一点的有个活动地方,也只是打麻将或扑克,多数时候是看看电视或听收音机,没有专业人员与老人们进行沟通。一些老人说,这里虽然不愁吃饭,但与外界沟通的时候越来越少了。“还不如幼儿园里的孩子们。”老人们这般说。

  国家对养老护理员有职业要求,而哈市一些个体经营的养老机构,在选择从业人员上根本没有考虑过其是否具备专业的养老护理资格。

  一些老人的子女认为哈市的一些个体养老机构,还没有具备应有的功能,老年人过着集体宿舍生活,没有独立的生活空间,实质上是另一种形式的托老所。

  北京、上海、杭州等一些养老机构已经把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纳入日常工作中,招聘专业养老护理员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还定期为老人们找来心理医生陪聊,或者领老人们看看电影,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

  对策:扶持民办老年公寓发展特色养老机构

  随着哈尔滨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现在哈尔滨市区参与社会养老的已接近老年总人口的1%,有关部门预计今后几年还将有10%的年增长率,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宋魁认为,中、小型养老机构要朝着特色化方向发展,实施养老、托老、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各方面的一条龙服务。在老年人的缴费上,可以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如老人自己有房子,而又打算住老年公寓,可以由老年公寓代为出租房屋,以房租来缴纳老人的入住费用,让更多的老人能住得起老年公寓。

  还有专家指出,个体养老机构依托自身的养老服务设施,采取上门服务和定点服务的形式,就近向所在社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开展看护照料和家务帮助及提供养老特护服务等项目,扩大自己的收益渠道。另外,争取与各高校建立关系,把老年公寓作为学生的实习基地,既增强了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又可对老年公寓的运营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有很大帮助。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的有关人士介绍,我省根据国家要求先后制定有关优惠政策鼓励民办老年公寓,在税收、水、电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扶持,但是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民办和国有的养老机构还不被一视同仁。针对这种情况,在进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已拟定了《黑龙江省加快发展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拟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这位人士透露,《意见》宗旨就是力争让民办和国有的养老机构在税收、床位补贴、水、电等政策上,享有同样的待遇,预计这个政策六月份出台。“十一五”期间,哈市在已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出台鼓励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推动非公有资本参与老龄产业发展。并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精神,适时出台社会福利机构“民办公助”的办法,逐步形成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制、合资经营并存的经营模式,通过多渠道,来满足老人们的需求。

  扶持政策少基础条件差

  记者在对哈市养老机构采访时,发现国有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百分之百,而多数个体的空床率达到50%左右,造成资源闲置。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二者如此反差呢?

  记者了解到,公办养老机构除保证食宿等基本需求外,大多设有活动室、阅览室、理发室、健身房、小卖部、阳光厅和室外活动场所等。有的设有老年康复中心,配备医疗设备和专业医护人员,而个体的难以做到这一点。

  一家个体老年公寓的负责人说,我们和国有的养老机构不能比,人家资金投入、人员开支等有保障,个体的每月除了必要的水电费外,还需要服务人员开支。“开办老年公寓的优惠政策少,有的很难落实到位。”专业护理人员根本招不来,只能请一些下岗女工做护理员,否则就会入不敷出。

  桥北小区老年公寓的一位业主说,到这儿的老人每月费用为550元,除了吃喝外,还要交纳其他的费用,到头来就是保本。“这里不能为老人做身体检查,如果老人感觉身体不舒服,可以到附近医院看病。”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哈市多数个体养老机构,都不愿与老人家属签订有关老人在老年公寓居住期间如出现意外,包括自杀、跌伤、走失、请假外出不归等方面的协议。一些个体老年公寓态度明确,只要不是特护的老人,一旦老人走失或出现什么问题,不负责任。记者在走访的一些老年公寓中发现,几乎没有按照国家《老年设施建筑规范》要求在养老机构内设置防滑地面,走廊里也没有轮椅滑道和扶手,一些条件较差的老年公寓没有防火措施。

  另外,费用偏高也是制约许多老年人走进老年公寓的一个原因。哈市多数老年公寓收费在450元以上,哈市权威部门曾调查,哈市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人均收入300元左右,能享受足额退休金的老年人不足老年人总数三分之一,经济条件极大地限制了老年人入住老年公寓的可能性。

  据了解,上海对老年公寓实行一张床位补助5000元的扶持政策,青岛对一张床位一次性补助1000元,山东省规定老年公寓的水电气暖可以优惠,按民用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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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十一五”期间,我省的县城镇至少要建有一所百张床位的老年公寓,90%以上的街道要建立起可容纳30名以上老人的养老托老机构。哈尔滨市在第三社会福利院内,新建一个3000平方米的老年公寓。今年省社会福利院新建1.6万平方米的老年公寓,年底就能交付使用。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