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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子不可强带走
2007-04-13 10:32:2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陈云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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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未婚妈妈,儿子已经19个月了。现在我的男朋友有了外遇,我想把我的儿子带走,不再和他见面。我想咨询一下,我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他有没有权利强行要我把儿子还给他?市民冯女士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最新的司法解释,如果你们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否则就是非法同居,你们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这样带走你的儿子是不可以的,因为你“老公”也是孩子的监护人,这样做剥夺了他的监护权,他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抚养孩子。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