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5日电(李进胜 记者雷蕾)哈尔滨交警夜间巡逻时发现一出租车无后牌照,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车司机酒后驾车。14日,交警部门对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刘本江处以15日行政拘留。
4月14日凌晨,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太平大队大队长王伟与交警师清晨、屈永军在辖区内交通事故高危路段巡逻。4时40分许,当他们巡逻至东直路与南直路路口时发现一台由东向西停在信号灯下等待信号的出租车没有后牌照,便上前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车是一辆红色奇瑞牌轿车,车号为黑A56267,是国发装饰工程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车,驾驶人叫刘本江。而进一步检查中交警发现,该驾驶人酒后驾车,将该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交警对刘本江血液酒精含量进行检测,得到的检测结果是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46毫克/毫升,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0.8毫克/毫升即为醉酒后驾车,刘本江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规定的3倍多。
据刘本江自述,他是当天凌晨在南岗区革新街的一个水饺店吃的饭,还喝了酒,4时他驾车来到哈尔滨火车站接站并将乘客送到道外区水泥厂,在返回途中等信号时被交警取缔。他还承认自己将车辆后牌照自行卸下来,但说是为了怕车牌丢失,交警问为什么不卸下前牌照时刘本江却无言以对。交警部门对刘本江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5日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一次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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