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1日电 截至20日,2006—2007年供暖期结束。昨天,记者走访部分居民小区发现,绝大多数供热单位都能按“居民供用热合同”要求,“站好最后一班岗”。
据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12319服务热线统计,2006—2007年供暖期,该热线共接到市民对供热的投诉22243件,比上一个供暖期减少了37.33%。该中心信息站李处长分析说,由于推广了“居民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双方的矛盾比往年大幅减少。
采访中市民反映,居民供用热合同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如:没有标示出现纠纷居民可在仲裁委与法院之间作出选择;“按日折算退还热费”的概念不清;没明确室温不达标,测温费用应由供热单位赔付等。市民希望有关部门在下一个供暖期到来前,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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