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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省 黑龙江九成农民享"医保"
2007-05-14 11:20:5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龚南红 何璨 董艳春
东北网5月14日电 黑龙江省以县(区)为单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实现全覆盖。记者日前从省卫生厅农村处了解到,在原来试点的基础上,到今年年末,预计全省范围内农民参合率将达90%以上。今年,将有1100余万元国家专项资金,投入到黑龙江省新农合管理和系统建设。黑龙江省还将制定出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为参合农民服务。
据了解,今年黑龙江省64个县(市)和68个市辖区将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到有农民的地方就有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在原来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农民受益面。以县(市、区)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农民参合率达到90%以上。
为真正服务患者,黑龙江省将严格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制定出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原则是以参合农民能否得到方便、优质的医疗服务。可以打破地域、系统和所有制界限,在医疗质量、服务能力等方面严格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合作医疗政策,为参合患者提供服务及收费价格等方面的优惠。费用控制、基金安全、补偿水平等也将成为改革重点。
在硬件建设上,今年国家将投入1100余万元新农合专项建设资金。其中544万元用于管理能力建设,包括各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计算机和打印机的装备等,以提高管理水平;600万专项资金启动新农合信息化建设,预计用3年时间全部完成,实现县、乡、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网络化运行。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