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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千家企业废除“霸王条款”
2007-05-16 14:19:3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波 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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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6日电 当袁女士从健身俱乐部取回600元的退卡钱,心里甭提有多高兴。她说,以前按照该俱乐部的“店规”,顶多返还240元,如今,像这样由企业经营者擅自设立,限制消费者的“霸王条款”越来越站不住脚了!

  今年前4个月,大庆市工商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四动”措施,即:启动工商执法,掀动新闻舆论,发动社会力量,推动行业自律,使全市“霸王条款”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实现了消费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的互赢。

  2月28日,大庆市工商局召开会议,拉开了清理“霸王条款”专项整治活动的序幕。在大庆电视台、大庆日报、大庆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向社会发布了清理整顿“霸王条款”公告;在大型商场启动宣传日活动,印发6000多份宣传单;在公共场所、大型集贸市场、商场、娱乐场所、经营者店铺等张贴公告,让群众了解整治所涉及的重点行业和内容,并要求经营者在限定时间,对所涉及的条款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自改。

  3月初以来,该市工商部门开始对各大中型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电信、娱乐、洗浴、美容、健身、影楼等服务性企业经营场所使用的店堂通知、告示、声明、商业广告等形式的格式条款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他们把商场、超市、洗浴等服务场所规定的“免费保管物品,不负丢失损坏赔偿责任”;宾馆、酒店等场所规定的“未寄存的物品在店内被盗或丢失,责任自负”等18项“霸王条款”作为整治重点,组织市、县及基层工商所200多名执法人员,集中对萨尔图、让胡路、红岗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地毯式”告知性检查。萨尔图工商分局会战工商所在检查中发现,有4家企业存在“霸王条款”,当执法人员宣传和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后,企业负责人立即表态,撤除霸王条款,决不能损害消费者利益。据该市工商局合同管理分局局长赵传树介绍,短短十几天时间,共对106户逾期未采取自改的经营单位进行了处罚和在当地媒体上曝光。

  与此同时,他们还设立局长接待日,方便了老百姓对“霸王条款”的投诉。3月22日,有278名受到“霸王条款”侵害的消费者先后赶到遍布全市的11个局长接待处吐

  “怨气”,另有127人通过电话进行了相关法律咨询,恳请工商部门为他们“撑腰”。对全市各县工商局、工商分局局长接待日受理的案件,由该市工商局合同监管分局进行汇总分析,并对其中一部分有证据的“霸王条款”投诉,责成管辖区的工商机关立案查处,做到了件件有回音。

  通过此次清理“霸王条款”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商家的合同格式条款,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群体利益,共有近千家企业废除了“霸王条款”,为构建“诚信大庆”、“和谐大庆”增添了新的内涵。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