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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开宣判13名欠债“老赖”
2007-05-18 10:32:3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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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8日电 哈尔滨市法院召开了公开宣判及情况通报会,对2006年以来全市法院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9件案件的12名被执行人依法判处刑事处罚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平房区法院公开宣判了唐立东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案件。

  法院查明,侯金玉在担任通河县富林乡四站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拒不履行通河县人民法院的判决,通河法院于2001年12月7日依法查封了四站村小学的房屋后,侯金玉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2002年6月15日,侯与案外人林启串通,与林启签订了补充协议,同意将四站小学的房产所有权划归林启所有,而后,又于2003年3月为林启出具了村委会的介绍信,欺骗城建部门为林启补办了工程建设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从而使林启取得了四站村小学的房屋所有权证,致使法院查封财产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导致上述判决和裁定无法执行,妨碍了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通河法院认定侯金玉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其他12名被执行人分别因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