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8日电 近日,牡丹江市编委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5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始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工作。
此次清理财政供养人员,是牡丹江市开展“四清”(清理国有资产、清理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各类收费、清理社会中介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清理,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堵塞人员经费管理上的漏洞,减少不合理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清理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工作组逐一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时间从4月中旬开始至6月下旬结束。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