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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房屋被强拆 公安部门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不立案
2007-05-19 07:02:4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徐朝 孙红岩
东北网5月19日电 近日,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平大街连续发生多起民宅被强拆,屋内物品不知去向的案件,一些居民因此无家可归。正当居民期待有关部门给个说法之时,哈尔滨道外公安分局却向居民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5月5日凌晨,佟先生家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拆除后,立即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为其进行了登记。18日,为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佟先生特地来到太平大街派出所,但是从派出所得到的却是一张道外分局下达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据了解,此处被强拆的其他居民家也收到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记者看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上写着:关于居民提出的黑龙江沃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拆迁房屋的行为,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下发时间为5月14日。
为了弄清楚为什么不能立案,记者和居民来到太平大街派出所,据徐所长介绍,强拆居民房屋构成刑事案件,他们已经将该案移交到道外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也是由道外分局下达的。
道外公安分局一位姓李的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决定是由法规科等许多部门一起决定的。当记者问“居民房屋被强拆是否是犯罪事实”时,李副局长没有回答。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