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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人与“欣弗”和解 我省部分受害者得到赔偿
2007-05-21 10:25:4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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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1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欣弗”总代理处了解到,去年黑龙江省出现“欣弗”不良反应的患者大约有360人,与厂家达成和解协议的大约有90人。其中得到赔偿金额最多一人得到17.5万元,其他患者分别得到1万到10万元不等的赔偿。

  刚从上海返回哈尔滨的一名患者家属小玲(化名)讲述了索赔的艰辛经历。在接到黑龙江省“欣弗”代理商的电话后,小玲于4月9日前往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先后前来索赔的二十几名患者家属分别被安排在距离市区很远的浦坨区的两个宾馆中。厂家按照患者家属所在的不同区域分成了若干个理赔小组。一个一个通知患者家属到公司协商赔偿,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程度、入院治疗时间、治疗费用等给出非常低的一次性赔偿金额,并要求患者家属们对赔偿内容保密。

  伊春市52岁的患者刘永兰,几经商谈接受了厂家1万零400元的赔偿。“虽然不公平,但总比拿不到钱好啊,要不都回不了家了。”她向记者说。2006年刘永兰因为嗓子疼,静点了“欣弗”,随后出现了浑身发痒,嘴起泡等症状,在当地医院被确诊为欣弗不良反应。治疗一段时间后,这些症状时而发作,特别是浑身经常起泡发痒,严重时出现了溃烂脱皮甚至冒浓,到目前为止治疗花费了近1万元。

  刘永兰是2007年3月到达上海的,被厂家安排在宾馆中,在该宾馆住着的都是东北来的患者家属。在上海期间,她一边饱受病痛的折磨,一边与厂家代表据理力争协商多次。厂家最初给她的赔偿金是8000多元,后来双方协商谈到10400元,厂家说什么也不增加金额了。刘永兰说,因为静点“欣弗”留下了病症,以后发作治疗费还要很多,厂家的赔付让她并不满意。

  记者在刘永兰与上海华源公司签订的“《欣弗》事件和解书”上看到:本协议为双方解决欣弗药物的终局性协议,甲乙双方对此纠纷的发生、发展和解决的任何信息均有保密义务。刘永兰等患者多方打听,得知南方地区的患者得到的赔偿远远高于东北地区的患者。

  记者从多方了解到,黑龙江省“欣弗”患者得到赔偿金额最多的是王某,她得到17.5万元,但是记者一直没有联系到该患者。其他大部分患者只得到了1万到10万元不等的赔偿金额。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