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7日电 日前,报载哈尔滨已与上海、广州、杭州等9个著名旅游城市一道,被北京奥组委签下2008北京奥运会的旅游推介城市。这让哈尔滨市民喜不自胜:看来,我们也可搭上奥运的直达“快车”了!然而,也有许多市民心里有些惴惴不安:每年的夏季,哈尔滨全城到处是“酥皮路”,许多路面——特别是一些主要街路坑坑相连,再加上尘土飞扬中竖起的“前方施工请绕行”的警示牌,这让国内外国的游人说咱们啥好?挣了人家的钱,咱就“落忍”吗?再碰上个“寸”劲,把人家颠坏了……
这是“脸面”上的事。即或是关上门儿过自己的日子,哈尔滨的“春天翻浆、夏秋修路、冬季冰雪”的路,也着实让生活在这里的“衣食父母”们受够了。
如此看来,困扰哈尔滨市多年的有关翻浆路、“拉锁”路、“陷阱”路乃至马葫芦等问题,的的确确已经不是路的问题了。《黑龙江日报》的一篇评论言之中的:别把民心陷进去!![]() |
道里区正义街破损严重的路面 |
那么,既然百姓的抱怨之声如此强烈,既然各家媒体又连篇累牍多侧面地对“路”的问题进行着报道,既然有关部门一时还拿不出令人信服的承诺的时候,我们倒应该是冷静思索一下,哈尔滨的“路”告诉了我们什么?它的成因及至破解方法——哈尔滨的“路”路在何方?
账,欠在哪里?
冰雪消融之际,本报记者接到群众投诉一些道路翻浆和管道工程施工导致不便的电话一日多于一日。在采访一些管理部门的时候,听到答复多是:历史的欠账是导致哈尔滨“酥皮路”的重要成因——
一个是资金投入不足。据哈市有关部门介绍,近5年来,哈市每年平均有数百条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的翻浆、破损,总面积约100万平方米。而今年自3月31日到4月5日,哈市道路翻浆已由80条增加到136条,翻浆面积由1.8万平方米增加到5万多平方米。按照建设部标准,哈市道路维护费用应该是1亿元左右,而近10年来哈市实际投入的道路维修和养护费用每年平均只有2800万元。
其次是城市基础设施薄弱。据有关部门介绍,目前哈市仍有30%的城区是排水管网的盲区,现有的排水设施是上世纪初期修建的。雨季道路积水严重加速了道路的破损。
第三,路面不堪重负。哈市标准路面皆按建设部有关规定即路面载荷为4—7吨车辆设计修建的。而现在载重卡车早已超过这个标准,最重的卡车载重达60吨。据测算,载重60吨的卡车辗轧一次路面,相当于设定载荷车辆通过136次,这还不计算重载卡车急刹车对路面形成的“毁灭”性创伤。反映在道路上,设定8—15年大修一次的标准路面,使用年限则缩短到不足一半。
第四,高寒气候——哈尔滨极至温差60摄氏度,对路的毁坏可谓“天灾”。
这些账,老百姓都认。但是,“账怕细算”,细细一算,老百姓这个“主人”会发现有些“账”对不上!![]() |
道外区北环路上的大坑 |
——既然没钱修路,为什么又花费大量钱财搞形象工程?南岗区红军街地下通道5年内两次装修!有媒体报,2002年该处装修时拆掉了边墙上的大理石方砖,令人不解的是,今年再次装修时将重新铺上大理石方砖。据称,今年该处装修费用在1430万元左右。这1430万元用于修路不好吗?满城都是“酥皮路”,一个地下通道如此阔绰粉饰有何意义?据《生活报》报道,2000年在道里的市政府原楼址上花费数千万元修建了哈市最大的市中心休闲广场,占地面积3600多平方米,花坛、树木、路灯、喷泉,花去几千万,如今又拆了广场建大楼。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这种随心所欲式的败家子作风,能让老百姓认“没钱修路”这个账吗?
——市区内一辆辆重载卡车往来穿梭的情景和道路的设计载荷标准成为了一对矛盾,这不能算是“天灾”吧?要么是城市交通管理不好,要么是道路设计标准不对。这两条,都是人为因素,是城市的管理者造成的。老百姓也不会认这个账。
——新修的道路施工者“偷工减料”似乎已成为“惯例”。民谚道,“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就受穷”。城市管理也是一样,像哈尔滨这样欠账很多的城市,就看有限的财力怎么花,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急功近利堆数字、报政绩,这样今年修明年还须修地浪费钱,老百姓也难认账。
账,该怎么还?
哈尔滨道路的欠账,是能够还上的,也是必须还上的。
作为城市的管理部门,最能体现业绩者莫不以修路建桥为最。修“酥皮路”的结果,是“欠账”未还再生“新账”。是该“洗洗脑”了。前不久,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杜宇新在一篇读书心得中一段看似平淡的话,很耐人咀嚼:“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做好该做的分内事情,使工作少一些轰轰烈烈,多一些平静无波”。这或许是踏踏实实解决“酥皮路”最有效的原则。不搞运动、不搞形象工程,在日常的修路中,修一条达标路,就少一条“酥皮路”。
我们认为,杜绝今后继续产生新的“酥皮路”,有几条很重要:
第一,就是要让市民看到“账目”。修建城市道路用的是纳税人的钱,是必须要让“主人”看的一个账目。这是各家媒体很关注的一个问题。这便是政务公开、接受人大和群众监督的范畴。哪条路、哪家企业中了标,施工中原材料的选择、职工工资支出等等,都要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公共设施建设不存在商业机密。把道路的“工程质量”置于百万市民的监督之下,这不比几个工程监理强得多吗?
第二,要让法律法规做“路”的“龙骨”。保障和维护城市道路的各种法律法规不可谓不严密。要害是,每每有损毁道路的行为而得不到教育和惩治,往往在于执法者的懈怠或知法违法。这样的事例报章屡有披露。
第三、修“路”手要是“白”的。当我们看到一些“酥皮路”被“工程倒爷”倒来倒去的报道后,更希望看到纪检和监察者在公共工程中的身影。这是在救“路”,更是在挽救人。希望一些地方修一条路倒下一批干部的悲剧在哈尔滨不要上演。
第四、在协调中修“路”。报载,哈市主管部门“开挖办”去年共接到16家单位申请开挖道路647条(段),经协调合并和撤销后,最终挖掘道路333条(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影响群众出行情况。同时,一些街路诸如道里区经纬街地下管网铺设中,将燃气、供排水、供热、交通信号、移动和元申广电6家管网整合为同一时间挖掘开工;在道里区尚志大街地下管网铺设中、移动、联通、铁通3条管线则采取了一槽多线分层工艺,变3次开挖道路为一次。看起来,行政管理科学中的协调精神,也一样会转化为生产力!
“平静无波”与其说是一种工作态度,莫不如说是一种境界。这种境界中,透出勇于承担责任的坚毅,彰显着恪尽职守的“仆人”操行,内敛着甘为后人铺筑第一层基石的苍凉。当哈尔滨有关“路”的种种历史欠账我们认下来的时候,同时也承担下那种“父债子还”式的责任。以这种态度去修冰城路,还会修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