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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上调13日听证
2007-06-12 13:55:5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邓凤滨 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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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2日电 在市民日常缴纳的水费中,有一项“排污费”———污水处理费。据哈供排水集团公司介绍,哈尔滨市污水处理费价格拟调整,听证会将于13日举行。

  据介绍,哈尔滨市从1999年9月起向居民开征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25元/吨;现行的收费标准为2003年4月开始执行,收费单价:居民收费标准0.50元/吨;企事业单位(包括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建筑施工临时排水单位)以及个体工商业户收费标准为0.90元/吨,对超标排放污水的,收费1.00元/吨。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哈尔滨市现行污水处理费标准偏低,难以满足污水治理设施的需要,需及时调整,但调整幅度仍低于国家规定的“保本”水平。“排污费”专款专用、滚动使用,用以促进哈尔滨市排放的污水得到无害化处理。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