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9日电(记者杜筱) 记者19日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近日,为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黑龙江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13个方面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制定下发了制定了《黑龙江省卫生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重点是医疗卫生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专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经费保障情况;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公共区域及逃出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单位通勤车辆,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有无安全隐患,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药品及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校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D级危房使用情况,房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学校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等13方面内容。
这次安全隐患排查分自检自查自阶段(6月15日-6月30日)、督促检查阶段(7月1日-7月31日)、深入整改阶段(8月1日-9月30日)、巩固成果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和“回头看”阶段。
方案强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单位要在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同时深化研究治本之策,建立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的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