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1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环保部门获悉,为期5个月的哈市环保专项行动近日正式启动,即日起将全面清查全市18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8月底前,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项目及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将全部限期取缔或清除。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深入开展饮用水源、超标排污企业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三项集中整治。环保部门将对全市18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状况进行彻底清查,8月底前限期取缔或清除二级保护区内2000年以来新建、扩建项目,保护区内的建筑及生活垃圾、临时房屋,以及非法捕鱼、挖沙等各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
哈尔滨市将对石化、冶炼、造纸、食品加工、酿造、制药等重点行业及乡镇、河流沿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监管列入国家松花江治污规划和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企业。对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的,将责令改正并依法罚款;对超标排污的将给予限期治理、限产限排等处罚,逾期不能完成治理的,将依法关停。今年年底前将全面淘汰年制浆能力3.4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及生产能力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3万吨以下的酒精生产企业、1万吨以下的淀粉生产线、3万吨以下的味精生产企业及5000吨以下的糠醛企业,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排污许可和断水断电。
哈尔滨市将以化工、冶炼、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严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对未审批先建设、不审批也开工的项目坚决叫停,并给予高限罚款;对不符合环保法规的项目,有关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向松花江水体排放汞、镉等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重污染项目,一律停批。
此次行动将全面清理各地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和土规定,确定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较大的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