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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两星期内溺亡4名学生 大考过后莫忽视安全
2007-06-27 06:30:50 来源:新华网  作者:曹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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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6月26日电(记者 曹霁阳)中、高考陆续结束了,很多孩子把习题、考试抛到九霄云外,兴高采烈地出门游玩。而此时正是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事件多发时期,家长及学校应特别关注孩子的安全,并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避险自救技能培训。    

    2005年暑假还未到来,黑龙江省两星期内溺亡4名学生,另有一名高中生为庆祝毕业与同学到动物园游玩时攀爬、翻越防护网,不幸被三只成年东北虎活活咬死。2006年7月5日,仅仅一天,黑龙江省便发生4起学生溺水事件,共有10名学生不幸身亡。这一年夏天,辽宁、吉林、浙江、福建、陕西等省也相继发生了数起令人惋惜的同一类事故。    

    记者在哈尔滨市江上体育活动中心采访时,听到工作人员提及最多的两个字就是“担心”。该中心主任付云忠说:“大考结束,暑假也快到了,到江边游泳的学生越来越多,这也是我们最紧张的时候。一些安全意识差的学生,不在乎江边的警示标志,不会游泳也下水,有的还在水中打闹。现在孩子的个性特别强,工作人员越提醒,他们越不服从管理,有的干脆到非泳区游泳。”    

    记者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到,大考过后,中小学生单独出行、结伴出游的机会增多,由于缺乏家长、老师看管,很多孩子乱穿马路、在机动车道打闹、骑车与机动车抢行,极易酿成交通意外。    

    有资料显示,中小学生在遇到异常情况时的应付能力和自救能力是极其有限的,但通过教育和训练,大部分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此,家长和学校应该针对其年龄、生理及心理特点,开展安全教育和自救技能培训。    

    家长可以把安全知识、防护知识及自救技巧渗透在日常生活中,在潜移默化中让孩子形成自我保护意识和避险意识,并学会在遇险时冷静应对,及时求助与自救。 

    学校应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可以通过班(队)会、黑板报、专题等形式,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严格纪律,明确要求学生不准独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应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

责任编辑:张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