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五常检察院严把“进出”关 防止错误羁押案件发生
2007-07-02 12:56:51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郭钢 陈俊方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7月2日电 近日,五常市人民检察院严把被监管人员“进出”关,防止了一起错误羁押案件,依法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的收押、释放活动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是监所检察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完善的驻所检察制度和措施,驻所检察人员通过检察提讯收押人,审查法律文书,保证收押释放的准确性、合法性。通过每日检查核对看守所关押、释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持每月到相关机关、部门了解核对发送的法律文书,防止无证关押、违法关押及释放情况的发生。

  6月初,驻所检察人员在检察工作中发现,五常看守所收押了一名刚满14周岁、涉嫌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经与周某谈话查明,周某的行为属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此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年满16周岁。为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驻所检察人员立即建议侦查机关进一步进行核查。经侦查机关核实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将周某无罪释放,防止了一起违法羁押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