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0日电 日前,黑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四次预警通知》,同时指出,目前已进入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各级各类学校要防止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流行和暴发。
为防止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流行和暴发,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做好肠道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学校要特别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水源管理人员)的管理,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等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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