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1日电 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火灾2363起,死亡20人,受伤16人,直接财产损失1355.8万元,同比分别下降68.9%、42.9%、38.5%、20.3%。全省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和特大火灾。这是记者从省公安厅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今年上半年,我省火灾形势有以下几个特点:居(村)民住宅火灾全面下降,伤亡人数明显减少;春季火灾高发势头得到遏制,人员伤亡大幅下降;群死群伤和特大火灾被杜绝,全省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和特大火灾等。
针对我省火灾形势特点,全省消防部门上半年组织开展了清剿商场、市场火灾隐患统一行动等专项治理工作。
虽然我省上半年火灾形势稳定,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弱势群体亡人火灾相对较多。我省上半年火灾死亡的20人中,有15人属于16岁以下、50岁以上、瘫痪或患有精神疾病的弱势群体。18时至次日2时是火灾高发期。上半年,此时段共发生火灾965起,死亡9人,受伤7人,直接财产损失569万元。居(村)民住宅火灾所占比例较大。上半年,全省居(村)民住宅共发生火灾861起,死亡15人,受伤12人,直接财产损失393.1万元。用火不慎、电气、吸烟、玩火引发火灾数量较多,共引发火灾1735起,死亡18人,受伤11人,直接财产损失806.9万元。
省消防总队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以人员密集场所、物资集中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发动各级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工作力度,对老人、儿童、精神病和智障人员,身体有残疾或行动不便人员等弱势群体,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对其居住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协助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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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安部《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火灾等级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等级标准分别为: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