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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调查:明水遭垃圾“围”城
2007-07-15 14:04:56 来源:东北网  作者: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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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5日电(记者 高长利)日前,黑龙江省人大组成检查组针对城市垃圾处理现状对省内部分地区进行暗查发现,明水县县城周边垃圾随处可见,环境污染影响了百姓生活。相关人士表示,城市垃圾向周边农村倾倒呈现出扩散趋势,“垃圾围城”现象值得警惕。

城北公路旁的垃圾带

  检查组在明水县境内202国道392公里处发现,沿着公路形成的近100米长的垃圾带散乱的堆积在公路旁的积水沟和树林中。车辆行人经过此处,十分有碍观瞻,远远的便能闻到一股腥臭味。在这些垃圾当中,除生活垃圾外,还有牲畜的粪便、医疗针管和一些残缺不全的废弃药瓶瓶口。该垃圾带与明水县城北村隔道相望。路经此处的一周姓居民介绍,过去这里没有垃圾,三四年前,许多县里的垃圾运输车开始将各种垃圾倾倒在这里,再加上周边村民倾倒的生活垃圾、小酒厂的变质酒糟等废物,渐渐的便成了今天的样子。而垃圾未堆积成山的主要原因就是这条排水沟。每当下雨时,水涨起来后便将周围垃圾卷进积水沟冲走,通过引嫩河汇入嫩江,并最终流向下游的松花江。

  在明水县城北方向的二排头村,村子周围的道路旁生活垃圾连成了片。据知情人士介绍,明水县大批养貉子的业户集中在该村,貉子粪便大量产生。虽然附近菜农会拉走部分用做施肥,但还会剩下一部分被散乱堆放到村子周围。

散乱堆放的垃圾旁就是农田
水沟中的水已经变成了黄色

  城北垃圾随处堆放,在明水县城南方向的明水冷库前的景象更是触目惊心:沿着公路已经形成了2、3公里长的垃圾带,生活垃圾堆放一眼望不到头。周边农田里被大风刮进很多垃圾塑料袋。公路旁的积水沟中流淌着发黄的浊水,成群的苍蝇在飞舞着,阵阵恶臭在很远的地方就闻得到。而在这条垃圾带的旁边,就是一片蔬菜基地。在河沟的端头,检查组发现一处将生产废水向外直排的未挂牌的小造纸厂。虽然加了“伪装”,但是在“厕所”的外面,仍可见到造纸生产废水源源不断的直接流入到小河沟中。从造纸厂内排出的废水中有工业燃料、色素等成分。水沟上游的水,流经这里顿时变成了暗黄色。据该厂负责人介绍,在今年的节能减排工作中,当地主管部门曾来查过企业排污情况,要求他尽量少排污。这位负责人认为:他的造纸厂一天只生产两三吨的纸,排污量小,不会给环境造成污染。废水流不了多远都渗透下去或挥发了,不会污染环境的。据知情人介绍,该处公路原来为明水南部方向车辆通往黑河方向的必经之路,202国道完工后逐渐被废弃,但目前每天仍有车辆从此经过。大约4年前,很多城市垃圾被大量倾倒在这里,再加上周边小企业的生产污水大量排放,慢慢的就成了今天的样子。多年以来,这种状况一直没有部门来管,周边村民叫苦不迭。

造纸厂的“厕所”污水不断流出

  在调查中检查人员得知,明水县除县内几条主要街道的生活垃圾是由政府统一管理外,其余街路已按照每条路多少钱承包给了个人,由于管理部门监管不利,导致垃圾承运人往往为图省事儿便将垃圾沿途倾倒,才造成了如今“垃圾围市”的面貌。

  据相关人员介绍,类似于明水县这种“垃圾围城”现象在我省的县城中并不是特例。很多城市虽然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厂,但是也只是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存放,以烧毁的形式消化生活垃圾,严重污染环境,很少能够做到填埋处理。

  据了解,《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于7月1日正式实施,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均被禁止。办法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办法还对单位和个人如何“倒垃圾”进行了详细规定,违规个人将获最高200元的处罚,而单位则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实施,将为破解“垃圾围城”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