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9日电 一节普通含汞电池能损坏一平方米土地,一块纽扣电池可污染数十万升的水。繁荣的城市制造出越来越多的垃圾,垃圾围城日益危害人们生活环境
统计数据表明,去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391.6万吨,其中无害化处理量只有244.6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17.57%。
为了维持主城区的光鲜靓丽,大量城市生活垃圾被运到了城郊,堆放在土坑里、耕地旁,形成独特的城市周边垃圾带。
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不但易孳生蚊蝇等危害人们健康的害虫,还会造成空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严重污染。显见的和潜在的危害逼迫着人们寻找解决城市垃圾之围的良方。
垃圾围城愈演愈烈
6月24日,记者没有费多大周折,就找到了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成高子镇西北三公里处的露天垃圾场。
炎炎的夏日里,还没有靠近它,就有难闻的臭味扑鼻而来。站上垃圾场旁一个土堆望去,整个垃圾场有两个足球场大小。垃圾场内,各色塑料袋在微风中飘扬着,碎玻璃、烂菜叶、灰土、旧衣物在腐烂,苍蝇飞舞。十几个拾荒者正在翻动垃圾。垃圾场的南面和东面是一片玉米地,而其西面和北面是一片稻田,耕地与垃圾场中间只有一条土埂相隔。
出租车司机老王告诉记者,这个垃圾场形成两三年了。最初,这片土地是附近修路的取土处,路修完了,这里便形成了一个大坑。不久后,就有大型翻斗车从哈市市区方向载来成车的垃圾向坑里倾倒。两三年下来,大坑不但被填平,而且高出了地面,现在仍没有停下来的迹象。
除了成高子镇,在道里、道外等区的城乡结合部,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垃圾未经任何处理而集中露天堆放等现象。
据了解,哈尔滨江南五区日产垃圾3000余吨。哈市现有6个垃圾处理场(厂),按设计能力,完全可以解决垃圾处理问题。然而由于经费不足、选址不合理等原因,现有处理场(厂)要么开工不足,要么干脆停工,于是部分垃圾便流向了城郊,小范围形成围城之势。
与哈尔滨等大中城市比较起来,一些县城对垃圾的处理状况则更不尽人意。前不久,记者随环保世纪行记者采访团到兰西和明水了解垃圾处理情况。
兰西县城各处显得很是整洁。而位于其东北的垃圾场内,垃圾已堆积如山,一辆铲车还在不停地增加它的高度。另一边,垃圾堆里有浓烟冒出。而记者在明水县发现,该县的垃圾处理更加随便,垃圾被广泛地倾倒在城郊一些低洼处。在县城北侧的城北村、二排头村和县城冷库对面等处,均有大片垃圾存在。露天堆放、初步燃烧,明水和兰西对垃圾的处理方式,代表了相对不发达地区的普遍方式。
无害化处理率不到两成
据专家讲,这种对生活垃圾采用的露天堆放或简单填埋,其危害性是非常大的。裸露的可分解垃圾是蚊蝇优良的孳生所,蚊蝇又是许多传染性疾病的传播者。垃圾堆放场还会发生自燃、爆炸事故。
更为严重的是,生活垃圾的露天堆放或简单填埋,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它会侵占大量土地,未经严格处理的生活垃圾直接用于农田,又会使土壤保水、保肥能力降低;在大量垃圾露天堆放的场区,有大量的氨、硫化物等许多致癌、致畸污染物向大气释放,严重污染空气;垃圾中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在堆放腐败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并会将垃圾中的重金属溶解出来,它们会造成地表水或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为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成为必然的选择。
据介绍,目前,国内外处理生活垃圾主要采用卫生填埋、焚烧发电、高温堆肥三种方式。相比较各有优缺点。卫生填埋的优点是投资额小,但环境效果较差,要占用大量土地。高温堆肥和焚烧发电的优点是节省土地资源、无害化效果明显,但是投资额比较大。
据专家讲,根据我国现行的垃圾处理技术政策,我省垃圾处理应以卫生填埋为主,以高温堆肥或焚烧处理为辅。从技术上讲,做到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并不是大问题。
然而,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最新资料表明,截止去年底,全省共有13个市县建设了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场20座,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了9379吨/日。但去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只有244.6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17.57%。
这与国家要求的到2010年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的目标差距巨大。
垃圾处理从我做起
更令人担忧的是垃圾越来越多的增长趋势。城市垃圾的产量与城市化水平成正比。经济繁荣、消费激增,丢弃的废物随之增加,垃圾的容积量越来越大、热值越来越高、有毒有害物越来越多。据计算,现在,平均每个城市居民每天产生的垃圾已近1公斤,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
专家也指出,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不但要在末端治理上下手,更应从源头上抓起,改变人们的一些不良生活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垃圾的产生。
据专家介绍,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量,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少用免洗餐具、上街购物时自备购物袋、不使用含汞镉铅的可充电电池……另外,要改变居民的燃料结构,较大幅度提高民用燃气的使用比例,从而降低垃圾中的煤灰含量,节省处理费用和土地资源。还要大力推行精、净菜进城,减少城市垃圾中厨余物的比重。
要提倡不用或少用一次性物品,以及一次性材料的回收重复使用。对于必须使用一次性商品的部门和行业,应通过征收资源税或垃圾税等经济手段限制一次性商品的使用,实现强制回收。
废塑料造成的白色污染已引起各方面的重视。解决白色污染应从减少塑料包装的使用和提高塑料回收率入手。要加强塑料的回收工作,开发推广塑料再生利用工艺,提高塑料回收率;应在塑料产品或塑料包装物上注明塑料材料的名称或符号,以便于分捡回收;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采用经济手段使塑料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回收措施,对不采取回收措施的单位给予必要的惩处;采取优惠措施,鼓励使用再生塑料;由于复合塑料再生困难,应限制使用复合塑料。
这位专家对于商品的过度包装意见尤其大。现实生活中,过分包装和豪华包装比比皆是。产品的过量包装已使得生活垃圾中包装材料所占份额逐步上升,不但极其浪费自然资源,更对环境造成极大的压力。有关部门对于需要使用包装的商品,应制定合理的包装限额,应通过法律、经济等手段,限制过度包装现象的产生。
虎头蛇尾的垃圾分类
有人说,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然而,要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垃圾分类收集是先决条件。因此,垃圾分类收集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收集方法,它不但可以提高废品回收率,还可以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更有助于有害垃圾的单独处置。
2001年8月,哈市开始在南岗区新苑小区、文林电力花园小区、建设街步行区等街区试行了垃圾分类收集。然而,6月24日,记者对文林电力花园小区和建设街步行区进行暗访时了解到,曾经哄动一时的垃圾分类收集在这两个地方已悄无声息。
在文林电力花园小区,几位在楼下纳凉的居民告诉记者,当初在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时候,居民们大都很配合,将家中产生的垃圾用不同的塑料袋装上,再由清运工运走。可是时间久了,人们觉得这太麻烦了。当得知垃圾运走后并没有进行分类处理,而仍是混合填埋。居民们的热情便逐渐减退下来。于是不实行垃圾分类的家庭逐渐多了起来,到现在基本没有再分类的了。而另一位年轻人被问及垃圾分类的事时则一脸的茫然:“什么垃圾分类?没听说过。”细问,才知他是去年才搬到该小区的。
在建设街步行区,记者走遍了整条街,也没有发现分类垃圾筒,所用的都是银白色的、低矮的、未封顶的垃圾筒。在烈日的暴晒下,它们散发出难闻的气味。行人经过时,都躲得远远的。在几个卖烤串的摊床前,很多打扮时髦的年轻人在大嚼着肉串。他们脚下,竹签和纸屑则随处可见。当一位女清扫工被问到垃圾分类的情况时,十分不以为然:“还谈什么垃圾分类?能垃圾入筒就不错了。”
哈市有关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从目前来看,哈尔滨市进行的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并不成功。据他分析其中的原因有三:第一,目前哈尔滨市的垃圾中有用成分不高,当垃圾中的有用成分达到四成以上时,垃圾分类收集的投入和产出才能达到平衡,但是经测算现在哈尔滨市的垃圾中有用成分只有不足三成,分类收集成本过大;第二,现阶段哈尔滨市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分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无法对分类收集后的各种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第三,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不强,所以哈市街道上的分类垃圾箱只能被当作普通垃圾箱使用。
要改变一个坏习惯难,而要形成一个好习惯则更难。专家认为,要形成居民们垃圾分类收集的好习惯,除了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外,更重要的是有关部门要从设施上、服务上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并在清运和处理中均要达到分类,才能起到垃圾分类的预期效果。
产业化是方向
一方面,城市生活垃圾的量在日益增加;另一方面,处理设施的建设却裹足不前,处理能力的提高受阻。
谈到我省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迟缓的原因,有关主管部门的解释是资金投入不足是最主要原因。
和许多公益性设施一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均耗费巨大。据了解,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卫生填埋式垃圾处理场的投资要过亿元。建成后,填埋场每吨垃圾的运营处理费要近百元,其中包括运输费、深填埋费、人员工资等费用。1000吨的日处理量就要耗费近10万元。
而此前,我省绝大部分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是事业单位或是准事业单位的运营方式,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各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有限,且要支付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费用,因此分配给城市垃圾处理项目方面的款项不多。设施的运营费用更多是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解决。
人员多、负担重、管理缺乏有效性和科学性,也造成项目建设成本高、周期长。而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使处理场的运行效率十分低下。
如何建设更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提高处理能力?如何弥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资金的巨大缺口?如何提高处理场的运行效率?
有专家早前就指明了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方向。据了解,哈尔滨等市县也在这个方面做了很多尝试和努力,向阳垃圾处理场就是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方式引进民营资本建设了第一座大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然而记者了解到,到目前,我省大多数城市没有建立适应产业化的新机制,相关的规范性政策很不完善,激励机制也未形成,优惠政策也不明确。部分地方政府对于自身改革过程中的职能和定位有认识上的误区,还没有走出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定位,一些需要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实施政策更没有出台。所有这些,都使得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进程缓慢。
更为突出的是,我省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的县市少,现行收费标准低。目前全省只有哈、齐、牡、双、鸡等少数几个城市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其它县市都没有开征。已开征的标准也很低,且收费率不高,满足不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需要。
7月1日实施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使用及法律责任有了许多新规定,如规定“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再如“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所有这些,均为产业化的推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踏青后,江畔满目疮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