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8日电(记者 雷蕾) 18日,黑龙江省机动车驾驶人实行信息卡管理的工作正式启动,全省300万机动车驾驶人将陆续领到电子“信息卡”。今后,机动车驾驶人有交通违法行为时,只需刷卡便可缴纳罚款,不用再受排队等候交款之苦了。
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卡也叫“龙卡交通卡”,是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支队与中国建设银行联合发行的带有IC芯片和磁条的复合卡。信息卡的IC芯片上记载着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信息、审验信息、交通违法记录和12分记分信息以及为持卡人提供各种服务的增值信息,信息卡还具有建设银行的金融功能,分为龙卡借记卡和龙卡信用卡两类。
据省交警总队总队长赵亚光介绍,信息卡发行和推广工作将从7月20日开始,首先在大庆、七台河两市展开。10月1日后,全省其他地市也将陆续开展。大庆、七台河市自今年10月1日起,其他地市自2008年5月1日起,将全面启动使用信息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工作。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未办理信息卡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信息将另档管理。届时,驾驶人在黑龙江省内行车须随身携带信息卡,以便查验驾驶人信息和登陆交通违法、肇事信息,执勤的交通民警将使用专用的手持POS机纠正违法和处理路面事故。信息卡仅限机动车驾驶人本人使用,不得冒领、涂改、伪造和转借他人使用。驾驶人办理驾驶证相关业务时,必须同时交验信息卡,进行数据维护。
信息卡的采用将解决违法驾驶人交罚款难的问题,在路面执法过程中,违法驾驶人当场可以自愿通过交警POS机刷卡完成罚款缴纳,也可以通过建设银行的营业网点并逐步实现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ATM等渠道转账完成罚款的缴纳。通过信息卡平台,交警路面的处罚实时传递到后台信息系统中,不履行法定程序任何人都无法修改和删除,这将大大就秒年十时秒度过去“找关系”“打招呼”等执法腐败问题的发生。IC卡无法伪造,杜绝了驾驶证被盗用,驾驶人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的问题。
据了解,经省物价部门的批准,驾驶员初次领卡须交纳信息卡工本费10元,补卡、换卡须交纳工本费20元。驾驶人丢失、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信息卡无法使用时,须到建设银行储蓄网点办理补卡或换卡。另据了解,省交警总队还将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要求,与加油站、移动通讯公司、保险公司、路桥受费、车辆服务等单位共同探讨合作,为广大驾驶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