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7月19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尔滨市近日通过了《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病门诊治疗费补贴暂行办法》,规定给予患高血压合并症、糖尿病等8种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门诊治疗补贴。
据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哈尔滨市此前已将肿瘤放、化疗、血液(腹膜)透析及肾移植术后抗排异3个项目的门诊治疗纳入了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此次新《办法》的出台将扩大病种覆盖范围,减轻部分发病率较高的特殊慢性病参保患者的个人负担。
据介绍,新《办法》规定,高血压合并症、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偏瘫、冠心病、肝硬化失代偿期、血液(腹膜)透析门诊治疗、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8种发病率高、涉及人群较多的特殊慢性病项目给予门诊治疗补贴。补贴额度按病种每季度为450元至600元不等。新《办法》将于10月起施行。
据了解,为保证特殊慢性病补贴支出行为规范,杜绝统筹基金流失,劳动保障部门已成立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医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鉴定委员会,在参保人员申报后,将组织专家通过初审及体检对患特殊慢性病种的参保人员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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