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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频变脸淹没商海中 省博物馆屡遭破坏无人管
2007-07-25 14:24:56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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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5日电 23日晚,规划部门对省博物馆正门两侧违法扒出的采光井进行了现场执法。24日晨,记者看到这两处采光井已经被填埋,至记者截稿时,省博物馆正在就如何恢复原样制订方案。

  省博物馆管理者的不智之举似乎已经有了结论,但围观市民却并不买账,他们说,只要不是水泥浇灌回填,这两个采光井可能还会被打开,像其他部位的门市一样形成事实。记者了解到,省博物馆整座建筑的临街部位,分别被租给了16个商家经营,开了18个门。除红军街一侧有以前私挖的4个采光井外,其他方向还有1个,并且里面都形成了半地下门市。按照规划部门对保护建筑的要求,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但并没有人管理。

  馆方与商家攻守同盟

  在省博物馆半地下墙体处私挖的两处采光井,连接的是馆方以前开办的海洋世界。这个总面积1500平方米的海洋世界,曾吸引了不少市民和孩子前来参观。记者了解到,前不久有商家找到馆方,求租这一区域600平方米展区开商铺,权衡每年100多万元的租金和海洋世界的入不敷出,馆方与商家签下了租赁协议。

  从20日开始,在省博物馆相关领导的默许下,商家开始在夜晚悄悄施工,三个晚上就挖出了两个采光井。记者曾询问了省博物馆的一些工作人员,就连他们对此事也是一无所知。有人透露,馆方曾与施工商家达成攻守同盟:遇有检查就说要给老楼开辟防火通道。这个通道原本计划开一条,而商家为了广开门脸,却多开了一处采光井,由此也引起了市民和管理部门的关注。

  保护建筑外墙屡变脸

  从红军街方向到满洲里街方向,省博物馆建筑的门脸全被外租给了商家。对此馆长郑秀山的解释是:省博物馆之所以将一些场地租给商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经费不足,要靠租场地挣些钱。

  据他介绍,靠国家财政拨款和门票收入,根本不能维持博物馆的正常运转,目前省博物馆连征集文物、举办展览的经费都没有。上级文化管理部门对此问题的态度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属于对外公共文化场所范畴的所有场馆均不允许挪作他用。但这指的是主要功能区,其附属设施没有硬性规定,原则上不鼓励挪作他用,但也没有禁止。

  这些成了省博物馆搞与文化无关产业的理由,这座一类保护建筑的外墙体也逐年变成了大花脸:十几家外租商户都唯恐自家的牌匾不显著,“xx钟表眼镜”、“xx金店”等牌匾和广告占据了楼体外的大部分空间。“每年交几十万元的租金,还不能挂牌匾了?”业户们这样说。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哈市发出《关于开展市区内重点街路区域牌匾、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后,这些设置在保护建筑上的户外广告,并没有进行整理。

  记者从哈市规划部门了解到,省博物馆这样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一类保护建筑,根本就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场所租赁经营行为,改变建筑结构的举动更是严重违法,应由房产监察部门予以严惩。规划部门此次对省博物馆的执法,主要是按保护建筑保护条例履行程序。

  政协委员提保护建议

  “一些存在于保护建筑内的文化单位,的确存在着资金缺口等问题,这也直接导致了他们视法规于不顾,不惜破坏保护建筑谋利。”某管理机关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说。记者了解到,省博物馆私改采光井一事,也未经消防部门的批准,相反,倒是给其出租的不少门市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现在的行业标准,保护建筑本就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根本就承担不了商业功能。

  在政协哈尔滨市十届四次会议上,政协委员潘洋就提交了一份《老建筑谁来保护》的提案,呼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老建筑的保护。他说,很多保护建筑改变用途后风格惨遭破坏,繁华街区的保护建筑被商业广告牌匾包围,有关部门应该重视对城市文化、历史的保护,而不应一味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政协委员李维明也提出,应针对擅自改变保护建筑构造和功能等问题,重新制订和完善地方法规。

  这些年省博物馆私挖采光井开门市的事,已经出现多次,管理也多是先紧后松,甚至最后默认。一类保护建筑,离真正意义上的保护究竟还会有多远呢?

  小资料

  省博物馆建筑面积7000多平方米,主体建筑是1904年修建的一幢古典俄罗斯式楼房。据国家文物局公布的资料显示,省博物馆是中国省级综合性博物馆。1922年俄国人组织的东省文物研究会,就附设了博物馆。1931年日本人在这里先后建立三个研究院,1937年改为新京大陆科学院哈尔滨分院博物馆。1945年起由苏联政府代管,改称哈尔滨地方志博物馆,次年又改名中长铁路哈尔滨工业大学运输经济陈列所。1950年再更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研究所,1951年改称松江省科学博物馆,1954年定名为黑龙江省博物馆。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