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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也要签合同 大学生假期打工遭遇法规空白
2007-08-09 10:30:2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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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9日电 近日,大学生石永达遭遇打工纠纷,白干了一个月。对此,哈尔滨市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指出,一些大学生在假期打工时经常遇到拖欠工钱等问题,而相关法规有待完善。

  据悉,哈尔滨市某专科院校计算机系的学生石永达,暑假在人才市场应聘被商机网络公司录用,公司负责人杨先生让石永达先在公司实习一段时间,并承诺每天给他10元补助费。工作第一个月后,石永达拿到了300元钱。第二个月末,老板却让他出去找业务,并以此获取提成。

  据了解,石永达在工作前,双方并没有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或签订合同,杨先生也极力否认他们之间存在着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为此,记者咨询了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据介绍,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存在劳动关系,而石永达并未与商机网络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据工作人员讲,目前高校学生假期实习时,在权益保护方面存在法律空白,至于实习期间是否应该支付劳动报酬没有明文规定。假期实习,大部分学生都没有与所在单位签订相关合同,以至于利益受到损害却难以维权。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