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5日电(记者 雷蕾) 今年6月至今,黑龙江省共破获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等“三电”案件716起,打掉团伙3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97人,查处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141个。
今年5月份以来,哈市呼兰区人民医院附近接连发生多起供电线路被盗割案件。该区刑侦大队在此地进行了重点布控,经过连续十几天的架网布控、蹲坑守侯,于6月18日凌晨1时许,将犯罪嫌疑人吴玉峰现场抓获。吴交代,他从今年5月26日至6月18日,共盗割供电线路作案14起、涉案1万元的犯罪事实。
7月6日,呼兰公安分局又抓获一名盗割电缆的犯罪嫌疑人,破获6起盗割电缆案件。7月6日凌晨1时许,利民派出所民警巡逻至生物科技技术学院东路时,发现路边停放一台夏利轿车,同时,发现有人正在电线杆上盗割电缆,民警迅速上前,责令其下来,将其抓获并带回了派出所。该区刑侦大队与派出所立即开展审讯工作,经审,该人叫张新春,27岁,家住利民街道裕发村,在开发区经营个体夏利出租车。同时,嫌疑人交代了因出租车经营不景气,于今年6月份开始,先后6次在利民开发区时代大街、南京路等地盗窃路灯电缆,盗窃后剥出铜线销赃获利1万多元的犯罪事实。
8月15日,黑龙江省公安厅经保总队、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第二电业局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网通哈尔滨分公司、哈尔滨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哈尔滨分公司等部门联合在哈尔滨市呼兰区开展了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3000余份宣传单和300余份通告。《通告》中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有责任向有关部门报告。禁止擅自移动或损坏杆塔、拉线、电线、电缆、光缆、天线、馈线及无人值守载波增音站、微波站等设施;不得擅自攀登杆塔、拉线及其他附属设备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禁止擅自在线路上接挂、调整、安装、插接收听、收视设备或接用电器设备等。对检举、揭发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对危害“三电”设施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