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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提高城乡低保人员低保标准
2007-08-23 09:50:3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闫冬 姚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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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3日电 近期,猪肉等主要农副食品价格的上涨,给低保人员等困难群体带来生活压力。为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齐齐哈尔市对城乡低保人员提高保障标准,对农村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由年人均683元提高到800元,补差额由336元提高到400元左右。

  据了解,目前齐市现有城市低保对象16.2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为160元(县级145元),月人均补差额80元。根据调查统计,全市城市低收入群体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性支出水平很低,一般只占城市人均收入的40%左右,而他们食品支出比重较大,约占50%-60%以上。

  齐市依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规定,做了大量的摸底调查,研究制定最适合的解决办法,目前已决定提高农村11.4万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另外,还将提高全市2万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保障标准,其中分散供养对象年人均保障由1200元提高到1600元,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保障由1500元提高到2200元。

责任编辑:孙岚